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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6816/2024-00120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7-17
名称: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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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1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20〕105号)以及《关于印发<中山市市场监管领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双随机”工作方案>的通知》(中随办函〔2023〕6号)要求,中山市财政局决定根据年度备案、代理记账规模以及代理记账收入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随机在全市范围内抽取代理记账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2024年7月11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规定程序,市财政局通过中山市商事监管平台抽取确定了2024年被检查对象和行政检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名单

  经中山市商事监管平台随机抽取确定,接受本次监督检查的代理记账机构具体名单如下:

  中山市万佳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中山市国正会计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市邦民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市中金会计事务有限公司、中山市和美会计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市誉达通企业服务中心。

  二、检查组人员名单

  经中山市商事监管平台(市财政局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确定,负责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的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名单如下:

  李颜玲、杨泽钦、龚利辉、赵国早。

  三、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安排在2024年8月~12月。

  四、检查内容

  (一)设立条件方面,重点检查关注专职从业人员是否不少于3名,专职从业人员是否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是否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二)存续条件方面,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是否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023年度有无备案等情况。

  (三)内部管理方面,重点关注相关从业人员的管理,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落实等情况。

  (四)执业质量方面,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业务承接、资料交接、会计核算、质量控制、人员管理和档案管理,具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对代理记账机构自身会计业务进行检查。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举报联系电话:88266262、 88266145


  中山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