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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情况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财政局发布日期:2017-09-06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5]315号)的规定,现对2016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支情况予以公开:

一、全市收入情况2016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9,504.60万元(不含上解省部分,其中市本级16,522.33万元,火炬区2,982.27 万元)。

二、市本级支出情况:支付市地方税务局征收手续费125万元;市级财政返还镇区收入数11,176.86万元。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市残疾儿童教养学校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971.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