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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财政局2025年工作总结与2026年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6-02-27

  2025年是中山财政很不平凡、很不容易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指导支持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对更加积极财政政策的规律性认识,积极应对复杂形势与严峻挑战,一以贯之践行“一二三四五六七”举旗攻坚工作思路,在抓收入、保支出、促改革、防风险上打出组合拳,较好完成各方面任务目标,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2025年财政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0亿元,增长3.5%,增幅排珠三角第3,圆满完成至少增长3%的政治任务。分项目看,税收收入229.2亿元,增长约3.02%,排全省第2,税比60.3%;非税收入150.8亿元,创历史新高,增长4.2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1.89亿元,增长4.57%。其中,民生类支出279.5亿元,占比近七成,科技支出增约23.82%,教育支出增约5.54%,均完成省下达目标。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80.4亿元,增长约58.06%。其中,土地出让收入67.82亿元(已剔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两金”13.03亿元),增长约73.09%。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89.09亿元(其中地方债券支出约229.78亿元),增长9.6%。

  (三)争取债券资金情况。

  在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持续加大专项债券申报力度,全市全年共获新增债券额度226亿元,创历史新高,有力支持项目建设、土地储备等多重策目标落实。

  二、2025年重点工作成效

  (一)主动担当锐意改革,体制机制持续优化。

  一是顺利完成市镇财政体制改革。在市级财政压力最大的时期,推行《中山市深化市与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分别从优化调整税收分成激励机制、土地出让收入分成机制、部分事权支出责任、基层“三保”预算机制等方面,体现了精准减负、长效减负、差异化减负。

  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大钱大方、小钱小气”理念,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打破传统“基数+增长”的支出固化格局,进一步完善能进能出、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管理机制。创新开展零基预算与绩效管理融合评价,选取资金需求大、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政策和项目开展绩效评审,综合核减率37.4%。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与决策支撑。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与改革难点,聚焦购买第三方服务规范管理、存量资产资源盘活增效、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形成具有问题导向和操作性的调研报告10余篇,获得市领导肯定性批示,为相关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二)有效争取上级资金,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一是转移支付资金大幅增长。成功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7.8亿元,较2024年增加16.1亿元,增长3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6亿元,较2024年增加3.7亿元,增长11.2%;政府性基金预算21.2亿元,较2024年增加12.4亿元,增长140.9%。

  二是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有力。成功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21.9亿元,用于支持“两重”“两新”领域项目建设。获批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26亿元,重点保障深江铁路、南中城际、茅湾涌防洪排涝工程、十大主题产业园等重大项目。

  三是金融支持成效显著。充分利用现有滚动风险补偿资金池7.17亿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461户企业获得贷款85.89亿元,减轻企业财务成本8000万元。

  (三)上下同欲狠抓收入,合力攻坚增收目标。

  一是高位统筹凝聚合力。聚焦年度增长任务细化拆分月度收入目标,每周分析研判收入形势,定期召集镇街开展收入调度,有效构建“全员、全力、全速、全面”抓收入工作格局。通过以上率下克难攻坚,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5%,为全省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税收主业精准施策。协同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对制造业、房地产、建筑业等关键行业开展专项税源调查,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推动市级税收实现3.02%正增长。

  三是非税挖潜全面突破。深入清查市镇资产资源状况,分类制定处置计划,攻坚大额非税收入项目。在连续多年高基数基础上,全年非税收入突破150亿元。

  (四)优化支出过紧日子,把钱都用在刀刃上。

  一是强化财政统筹能力和调节弹性。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4.6%,政府性基金支出增长9.6%,支出强度实现大幅跃升。在可用财力紧张背景下,创新运用“苹果分类法”,将支出项目按“全额立保、全年必保、联动力保、视情待保”四类分级排序,优先保障基本民生、重大战略和刚性支出。通过结构化管控机制,不仅实现了“紧日子”下的有序支出,也为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提供了有效支撑。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财力保障。近八成专项债券额度用于支持“百千万工程”相关项目,有力助推重点项目推进建设。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近七成,教育支出落实只增不减,科技支出超额完成省定目标,凸显财政支出的普惠性与兜底性。

  三是强化成本管控与绩效导向。严格执行习惯过紧日子与厉行节约要求,印发《厉行节约36问》作为预算执行指引,推动节约理念贯穿资金使用全程。2025年年初预算大幅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彰显“无预算不支出、有绩效才安排”的硬约束。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强化源头管控与成本效益分析,促进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五)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确保财政运行稳健。

  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强化对基层“三保”支出执行水平的指导,推动镇街落实基层“三保”主体责任,全力保障省定“三保”支出。强化对镇街财政运行情况监测,加强财力统筹缓解基层财政运行压力,为基层“三保”运转提供坚实后盾。

  二是强化协同监督与专项整治。积极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通过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2025年预算安排购买第三方服务支出较2024年压减约50%。深化巡财联动、财审联动,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殡葬领域、乡村振兴领域资金使用监管等专项整治,有力保障中山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三是构建长效防控机制。研究制定规范实施购买第三方服务有关文件,归纳形成正面、负面、限制“三张清单”,着力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指引清晰、运行有效的财会监督体系提供“中山样本”。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租车管理,明确租车情形、审批流程、经费标准。强化市级城市维护费管理,规范项目决策、采购、支付全流程。出台《中山市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办法》,推动协同监督从实践探索走向制度规范。

  (六)党建引领贯穿始终,风清气正干事创业。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把稳财政工作方向。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组织收入、过紧日子、预算改革等财政中心工作实效,来展现学习教育成效。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党组会议常态化学思践悟、专题研究政治要件落实,确保“百千万工程”、收支管理等重大任务始终对标对表、不偏方向。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将法治思维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将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落到实处。

  二是抓实巡察整改,筑牢组织建设根基。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落实十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问题、殡葬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清单,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强化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打破原有组织架构,将5个支部优化调整为10个新党支部,将支部建在连上。成立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党委和纪委,班子成员担任行业党委书记,助推注会行业党建提质增效。成功创建2个“四强”党支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2个项目获市“先锋杯”创新大赛奖项。通过整改与创建双向发力,有效破解一批突出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是强化严管厚爱,提升干部能力动力。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胆使用优秀年轻干部,输送7名专业骨干交流任职,选派16名干部参与专项攻坚。创新实施“三维六必”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全年开展谈心谈话240人次、家访57人次,排查廉政风险点123个,并制定防控措施253条。通过精准培养与严格监督相结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与战斗力,以“人财双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三、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中山财政继续承压前行、攻坚克难的一年,将进一步坚定信心,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继续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因时因势更新践行“一二三四五六七”举旗攻坚思路,以更强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谋划和实施好全年财政工作,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一)全力拓展财源,做大做优财政收入蛋糕。

  一是强化财源统筹管理,构建协同共治财力保障机制。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深化“财企、财金、财土”等多维度联动,整合财政资源、金融资本与土地要素,系统性做大财力总盘子。重点激发镇街作为收入组织“主力军”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收入激励与分成机制,推动镇街从伸手要钱转向主动找钱,切实提升财政自给能力。 

  二是深化税收精诚共治,实现培源与征管双轮驱动。加强与税务部门协调配合,多措并举涵养优质税源,依法依规强化税收征管,特别是立足我市中小企业众多的实际,着力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税收服务,助力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益。

  三是拓宽非税增收渠道,创新资产资源盘活路径。全面清查市镇两级国有资产资源状况,从重点大额非税项目入手,分类制定处置、运营计划。积极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加快研究国有股权优化运作,将管好资产与用好资产紧密结合。抓好专项债投后管理第二批试点工作,强化对专项债券形成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严防“半拉子”工程,推动更多专项债项目转固入账,将“沉睡”资产转化为当期可用的财政收入。

  四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财政稳健转型。综合施策推动土地出让工作力度,统筹运用土地收储、土地出让、房地产行业、投融资等系列政策,精准对接房地产市场的新需求,为产业发展、造“好房子”需求供应土地。同时着眼长远,推动土地财政向可持续模式转型,降低对土地出让收入的过度依赖,增强财政韧性和可持续性。

  (二)善用政策资源,实现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

  一是抓好项目申报。聚焦“百千万工程”、基础设施短板、民生保障等领域,提前谋划一批成熟度高、带动性强、效益明显的重点项目,加大力度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同步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地方财力和发展需求滚动更新储备库,优先支持能够形成更多实物量、更能拉动有效投资的项目。

  二是推进政策见效。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确保完成科技支出增速目标;统筹财政资金大力提振消费、推动“两新”“两重”项目建设;支持国企通过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实现良性循环。

  三是深化债贷联动。一方面,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的资本金功能,全力落实15%比例资本金项目要求,撬动更多银行贷款和社会资本参与;另一方面,推动项目主体与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优化融资期限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全面提升债务资金的乘数效应和可持续性。

  四是加强债务管理。强化债券资金分配的激励作用,指导支持镇街敢于负债、科学负债。落实债券项目和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抓好第二批投后管理试点相关工作,加快推动更多专项债项目资产转固入账,积极“盘活存量、撬动增量”,助力财政收入可持续发展。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确保到期政府债务本息按时足额偿还。

  (三)坚守民生底线,筑牢财政安全运行屏障。

  一是压实镇街“三保”主体责任。明确“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全力足额保障。完善市对镇街的考核激励和转移支付机制,将资金分配与镇街“三保”保障能力、努力程度挂钩。硬化“三保”预算执行约束,严控新增暂付性款项,严禁挤占挪用“三保”资金。

  二是强化对基层财政运行的监控指导。建立健全镇街财政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对困难镇街实行重点指导和帮扶。完善库款调度机制,确保“三保”支出及时足额兑付,牢牢守住不发生支付风险的底线。

  三是确保加大民生投入与财政稳健运行相协调。深刻认识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的统一性,把投资于物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财力可持续。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办好省市十件民生实事。

  (四)厉行勤俭节约,全面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一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构建大事要事和日常履职项目分类保障机制,加快支出标准建设和应用。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点任务,大力压减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削减低效无效支出,从源头上避免资金沉淀和浪费,使预算安排更加精准聚焦、高效透明。

  二是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既带头把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也加大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情况的财会监督检查力度。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财政资金申请、执行、监督全过程,进一步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实质性挂钩。

  三是推动数字化智能化赋能。2026年实现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系统全面覆盖。利用区块链技术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流转的实时监控,稳步提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和使用绩效,确保项目资金真正用在项目上。

  (五)深化改革创新,凝聚共担共治的财政合力。

  一是持续做好体制改革后续管理工作。密切跟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重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在财政体制方面的政策动向,稳扎稳打持续做好体制改革后续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共同当家理财理念,大胆探索经济发展与财力相匹配的市镇财政管理新体制,推动“经济大镇挑财政大梁”。

  二是强化财会监督权威。加大对重大政策落实、重点资金使用、财务会计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进一步强化巡财联动、财审联动,严控购买第三方服务,规范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强化问责和结果通报,形成财会监督的有效震慑。

  三是营造透明规范的财政环境。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提升透明度和可读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狠抓审计、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客观宣传我市经济发展潜力和财政政策成效,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持续唱响经济光明论。

  (六)狠抓战斗力提升,锻造忠诚干净担当财政铁军。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政治建设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干部自觉站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全市发展大局的高度谋划财政政策,确保财政资源投向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实现政治效果与发展效益有机统一。

  二是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优化党组织设置,推动支部建在业务链条上,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考核。增强组织生活政治性和规范性,推动党组织在预算改革、风险防控等重难任务中发挥引领作用。健全党建责任传导机制,明确党组、支部、党员三级责任清单,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闭环体系,确保党组织成为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的坚强堡垒。

  三是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管理。深化“三维六必”机制实践应用,将之作为干部管理监督使用的“探照灯”与“助推器”。完善考核评价与容错纠错机制,强化绩效结果与晋升激励挂钩,推动干部从“要我做”向“我要做”转变。强化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是驰而不息改进工作作风。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推动财政服务向基层、企业、群众精准下沉。健全内控监督机制,对资金分配、项目评审等领域实行全流程监控,确保财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