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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5-09-1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3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巡察。2025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将即知即改与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贯穿整改全过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整改任务。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当天,党组随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正确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提出全面认领问题、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调查研究等贯彻落实措施。在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全体班子成员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任务和巡察整改任务,对照8个方面和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查摆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问题方向,查实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方向。

  (二)高位推动,拧紧整改责任链条。党组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明确由党组书记担任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基层党组织、各责任科室落实具体整改任务,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党组逐条逐项研究分析,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细化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督办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责任链条,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三)高标把关,确保整改扎实有力。党组书记坚持“新官理旧账”,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协调推动、检查督促,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党组书记先后召开17次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整改工作专班建立“一日一推进、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督办、每月一通报”工作机制,督促各责任科室定期报送整改工作进度情况,梳理正在推进的工作、遇到的问题等,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加快整改落实。坚持开门整改,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主动向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驻局纪检监察组等汇报工作,积极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

  (四)高效统筹,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党组将巡察整改与殡葬领域专项巡察、监察建议整改、审计整改等工作统筹起来,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紧密融合起来,与时俱进优化更新“一二三四五六七”财政举旗攻坚鱼骨图,既聚焦于管当下,更注重于管长远,通过完善调研会商、挂点联系、监督预警、压力传导、信息公开等5项机制,打造科学财政、服务财政、刚性财政、共担财政、阳光财政,切实发挥财政部门作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作用,在组织收入、争取债券上更加积极,在保障发展、服务民生上更加积极,在改革突围、科学管理上更加积极,以财政工作的实绩实效彰显巡察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持续加力整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巩固深化整改落实成果。

  (1)健全议事决策机制,确保集中决策科学有效运行

  一是研究分析未上党组会议题。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应上党组会议题进行梳理,将存在问题的议题划分为巡察审计类、政策法规类、经费支出类和组织人事类共4种类型,逐项分析未上党组会的原因,制定每个议题类型的整改措施。印发通知明确党组会议题和局长办公会议题相关要求和规则,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政策法规类议题,涉及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监督检查及整改工作的议题,涉及大额经费支出的议题,涉及设立临时性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议题,均由党组会审议,进一步明晰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边界。

  二是修订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对原有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议事清单目录进行逐条梳理。通过修订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完善党组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系统界定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基本运行规则、会议流程及各自明确的议事决策范围,进一步厘清了权责边界,完善了会议议事决策机制。

  三是开展议事规则专题培训。开展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专题培训,由分管领导向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系统解读新修订的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重点阐释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职能定位与决策范围,提升各科室(单位)议题提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是加强会前议题协调沟通。相关科室于会前沟通已收集的议题清单,对拟提交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审核把关,审查议题内容是否契合议事决策规则要求,确保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范有序、科学高效。

  (2)科学合理设置考核内容,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一是统计分析考核结果并形成报告。对2020-2024年度市财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比对分析,统计每年综合得分、综合排名、党建工作、工作实绩、亮点加分等基础数据。采用年度间纵向对比方法,重点分析连续未满分指标和部分扣分项产生原因,形成2020-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分析报告。报告指出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需关注的8类问题,包括干部履职能力、基层和群众工作质量、满意度评价、党员干部管理等,并提出了加强对考核指标的掌握和理解、强化重点工作的改革创新和跟踪落实、优化业务宣传指导促进满意度提升、提高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质量、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管理和下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质量6项优化建议,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局内部考核工作提供参考。

  二是强化结果运用优化考核。结合2020-2024年度市财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考核结果分析情况以及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要求,印发通知进一步优化2025年考核工作要点,并调整平时考核评价指标内容。新的考核指标着重对严守纪律和廉洁奉公、工作作风情况、综合能力素养、工作履职情况等评价内容进行细化,并明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人员中产生,年度考核中科室(单位)评价结果作为科室(单位)负责人年度评优重要参考依据。通过持续优化平时和年度考核体系,将平时考核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激发了财政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干在平时、比在平时”的良好风尚。

  (3)践行“四下基层”,积极打造“服务财政”。

  一是全面梳理分析走访联系情况。对党组近年来分片联系基层和走访规上工业企业的实施情况进行系统梳理,2024年局领导班子通过走访联系、开展专项工作及与镇街市人大代表座谈等多种形式,推动分片联系基层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计分片联系镇街21次,其中局主要领导开展走访3次;走访联系服务规上工业企业共计12次,其中局主要领导走访4次。查摆出存在走访频次较少、听取群众问题不多、掌握基层财政情况不够、解决问题的效率不高等方面问题,为进一步畅通市镇两级财政部门沟通联系渠道明确了整改方向。

  二是修订完善分片联系基层制度。一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分片联系基层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重点、走访频次及督办落实机制。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及全市财政中心工作,将全市镇街划分为若干个片区,每位党组成员分片联系4-6个镇街,带领22个科室“一对一”挂点全市22个镇街财政部门,每年定期深入片区调研,形成“一分片一领导、一镇街一科室”的联动机制。同时明确2025年重点督导镇街财政部门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中小学膳食经费管理、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等工作,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推动年度财政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另一方面,制定2025年党组成员和四级调研员走访联系服务规上工业企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和具体要求,及时宣传产业扶持政策,协助解决面临困难和问题。

  三是强化工作跟踪问效。规范建立分片挂点联系基层工作及“四下基层”走访工作两类台账,加强对走访联系工作的跟踪督办。截至2025年6月底,各党组成员开展分片联系镇街7次,各科室开展挂点联系镇街工作22次。党组成员和四级调研员走访联系服务规上工业企业17次,走访企业17家,其中局主要领导走访1次。全面掌握了解财政政策在镇街层面的落实情况与反馈,有效畅通市镇财政沟通渠道,强化镇街财政工作指导,进一步提升基层管财理财能力。

  (4)优化完善干部家访制度,突出严管厚爱导向。

  一是开展问卷调查征集意见。发放家访调研问卷,广泛收集全局干部职工对家访对象、频次、方式和时间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增强制度修订的民主性、科学性,更好地提升家访质量。

  二是修订完善家访制度。将家访工作与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有机结合,修订家访工作制度,明确了“六必访”人员,即提拔晋升必访、大病住院必访、生活困难必访、家庭变故必访、立功受奖必访、受到处理必访;细化了家访内容,家访中要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家庭状况、困难需求、廉洁家风建设、“八小时以外”表现;优化工作组人员构成,分层级采用“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机关党委/党支部+组织人事科/纪检干部”的联合家访模式;优化了家访频次,按重点人员优先家访、其他干部定期轮访的频次实施。目前已家访干部职工34人次。

  三是建立干部家访工作台账。制定家访情况记录表,如实反映到访家庭基本情况、家属对家访对象的总体评价、发现问题以及家属意见建议等情况,规范台账内容。实行“一次一记录、一事一跟踪”,由组织人事部门专人每季度收集并录入家访工作总台账,每年年底以适当方式公示家访情况,持续推动各层级开展家访工作,同时将家访记录表列入干部“第二电子档案”,完善干部“立体画像”。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2.加大财政开源拓渠力度,增强财政可持续保障能力。

  (5)聚力挖潜增收,实现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从压实责任、激励引导和考核监督等方面综合施策,强化压力传导,提升各部门、各镇街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为进一步激发镇街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建立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全市上下树牢“共同当家理财、共同增收节支、共同增强实力后劲”的意识,在培育财源、挖掘财源、发展财源、争取财源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全市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后劲。2025年1-6月,各镇街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5亿元,其中10个镇街实现了正增长,有力推动了全市财政收入的增收。

  二是强化统筹调度。充分发挥组织收入领导小组统筹作用,提出“超前谋划、上前推动、提前落实”的收入组织工作思路,局长办公会议每月定期研究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分析研判当月、当季及半年的收入预计情况,分析与收入预期目标存在差距的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并稳步推进落实。2025年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1亿元,增长3.36%,超过增长3%的预期目标,为完成全年收入目标打好基础、赢得主动。通过“全员、全面、全力、全速”抓收入工作机制,用好党组分片联系、挂点基层工作等制度,凝聚市镇两级协同合力,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形成齐抓共管与协同配合的组织收入格局。

  三是构建沟通会商机制。加强与税收、非税收入征管执收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力度组织财政收入,推动全市财政收入稳中向好、持续向好。加强财税协同联动,定期与税务部门沟通税收收入情况,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落实协同办税机制,各部门、各镇街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大力推进所得税清算、土地增值税清算等工作落实。2025年1-6月全市市级税收收入增长3.34%,协同效能持续释放。与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开展座谈调研,梳理收入项目,压实部门责任,科学客观商定部门、镇街全年收入组织措施,协调部门、镇街打通堵点,推动实现股权处置、镇企收益、资产盘活等非税收入,持续深挖非税收入的增长潜力。总结梳理镇街增收挖潜的典型案例,推广部分镇街抓收入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分析当前短板、不足,针对性提出改进办法,为完成全年收入目标拓宽实践路径。

  四是科学研判收入预期。开展横向与纵向的分税种收入增减变动及趋势变化情况分析,结合地区经济发展趋势、产业布局和税源特点,科学编制与区域经济承载力相匹配的税收收入年初预算,确保收入计划与经济发展相匹配,既具有前瞻性、又符合客观实际。

  (6)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预算刚性约束。

  一是科学编制年度收入预算。深入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全面分析宏观经济与财政运行态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中山市区位优势持续提升的实际,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3%设定预期目标。压实镇街责任,建立镇街分管领导及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财政重点工作交流协调机制,定期传达财政部、省财政厅等上级相关部门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提出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全市发展大局,将组织财政收入工作摆在更为关键的位置,用抓GDP的力度来抓财政收入,全力实现年度收入预期目标。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联动,按照“存量闲置土地”与“新增土地储备”两张清单,积极推进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项目的申报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国家超常规逆周期调节的政策窗口,用好用足增量政策,一方面加快推动已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快支出、快使用,另一方面紧盯收回土地再次出让情况,按照“能早则早、能快则快”原则,对照土地出让收入目标,推动自然资源部门加快土地出让,将“土地存量”转化为“发展增量”,助力市场回暖、经济回升,持续壮大综合财力。

  二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紧密结合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上级政策支持领域,科学核定年度预算资金需求,通过加强本级财力、上级补助、债券资金等财政资源联动统筹,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统筹更多财力优先投向稳增长、保民生、防风险和促发展等领域,加强上级资金与市级资金的统筹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支持稳经济、促发展。

  三是加强市镇财政库款监控。自2025年起,全面加强对市镇两级财政库款余额动态监控,将“三保”支出、“百千万工程”等重要领域、重点项目支出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优化库款支出保障级次,确保全年全市库款保障规模持续保持在合理区间,库款支出合理有序,切实保障全市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四是提高民生与重点领域支出保障能力。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以政府可用财力为基础,健全“应保尽保、该省则省、有保有压”的预算安排机制。2025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5.5亿元,其中民生支出311.7亿元,占比67%。2025年1-6月累计支出196.9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42%,增长7.65%,较好落实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定了市场预期,提振了发展信心。围绕全市重点工作部署,2025年预算编制聚焦财力保障、优化支出结构,更加注重惠民生、稳就业、促消费等领域的支出保障。全方位支持扩大内需,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其中安排92.9亿元积极扩大有效基建投资,安排2.9亿元促进国内消费优化升级。全力护航“百千万工程”,绘就强镇兴村富民新画卷,其中安排4.6亿元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安排1.6亿元推进典型镇村建设,安排33.4亿元推进绿美中山生态建设。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筑牢经济高质量发展根基,其中安排11.2亿元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产业培育发展,安排8亿元统筹推进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把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倾力倾情增进民生福祉,其中安排10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巩固社会保障基础,安排99亿元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7)多渠道开源节流,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源头截流无效支出。在编制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时,对已纳入政府投资项目预备库两年以上仍未完成立项批复的项目,要求停止开展前期工作并不再安排前期工作经费,从源头严控新开工政府投资项目,杜绝低效项目挤占财政资源资金。

  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围绕零基预算改革,改变“基数+增长”的传统预算模式,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严格遵循“基数清零、三保优先、以事定钱、预算约束、确保实效”的要求,在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改革,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精准性,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预算管理体系。

  三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要求,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大钱大方、小钱小气”的理财理念,把紧把严项目支出预算关口,压减行政开支、非必要、非急需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集中财力保重点、促发展。2025年市级预算单位公用经费按定额标准的10%予以压减,“三公”经费年初预算连续多年“只减不增”,腾出更多财力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以政府的“紧日子”换人民群众的“好日子”。

  四是争取各项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各类上级政策资金、债券资金支持,用好上级补助资金解决建设与发展需求。持续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协同行业主管部门,抢抓国家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两新”政策机遇,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用好用活专项债券资金,已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园区和农林水利等领域建设,为“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发行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主要用于收储低效闲置土地,加快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及时为企业注入资金活水。

  五是全力保障工程款拨付。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开源节流,加大力度保障在建投资项目工程款项及城市维护费用,优先足额保障工人工资,合理安排项目进度款支付额度,保障项目建设平稳有序推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3.持续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8)加大支出督促力度,加快债券支出进度。

  一是建立整改台账实施全周期管理。针对截至2024年底未完成支出的广东省中山市“两新一重”—水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重点项目、广东省中山市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项目等债券项目,逐项梳理明细清单,逐一压实主体责任,建立清晰、完整、准确的动态更新整改台账,为跟踪督促存在问题的债券项目逐一整改销号提供支撑。

  二是强化支出计划与分级督办。一方面,督促项目单位制定和落实月度整改支出计划,定期跟踪支出数据并比对计划偏差,实时掌握项目支出情况。另一方面,执行“半月预警提醒+月度通报情况+跟踪调度约谈”督办机制,每半个月以线上通知的方式提醒支出,每月初对上个月支出情况进行通报,及时跟踪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镇街之间存在的支出梗阻,以督促支、以支促改,进一步加快新增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推动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早使用早见效,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4.全力打造高效务实的财政投资评审服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守门人”的重要作用。

  (9)切实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更好服务投资项目评审工作。

  一是重新签订中介机构框架协议。针对政府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编制、审核环节存在中介机构集中或交叉的问题,通过公开采购重新选取财政评审中介机构,签署2025-2026年度业务委托框架协议,持续做好中介机构遴选、管理和考核工作,形成预(结)算编制及审核的有效闭环,不断提高财政评审机构准入科学性。

  二是严格把控业务委托遴选流程。对政府财政投资项目的预(结)算评审业务委托,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遴选机制,采取业务委托与评审工作质量挂钩的方式,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项目审核管理机制,通过列明遴选标准倒逼中介机构提升服务能力与质量,有效降低评审业务管理风险。

  三是建立健全备案人员考评机制。组织中介机构备案人员开展案例分析与风险防控培训,针对中介机构评审人员在日常评审业务中的问题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研讨,对评审业务存在的风险点进行逐一提醒,避免发生同类问题。完善评审人员考核测评机制,将单个项目评审质量的把控落实到具体评审人员,提升评审业务的规范化、高效化水平。

  四是完善优化中介机构考核机制。征集评审库内各中介机构对现行中介考核机制的意见和建议,修订完善中介机构综合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综合考核工作,有效提升投资审核工作效率与质量。

  五是提高评审委托透明度。及时将中介机构业务委托情况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主动公开,大幅提升财政评审业务委托透明度,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评审品牌。

  (10)持续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赋能数字化健全内部质控机制。对于抽查反映的一些内控问题,将通过实行全流程跟踪审核,全程参与现场踏勘、复核对数等措施,强化内部抽查复核工作,落实项目100%内部二次复核机制,进一步提升审核质量。引入DeepSeek投资评审应用模型研发,借助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家力量参加模型开发,构建AI模型和专家力量协同的三级复核机制,进一步增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监管效能,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质量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源头压实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针对部分投资项目造价偏高的问题,建立问题函告机制,预(结)算编制业务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委托,根据“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其日常管理和考核均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针对重点项目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函告项目建设单位,并督促其作出相应的处理。对2024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的事前绩效及预(结)算评审情况进行通报,重点反映项目在绩效管控、投资控制、施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单位进行指导和管控,凝聚部门整改合力,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对评审库内中介机构,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对预(结)算编制单位作出的处罚情况,联动实施惩戒处理。

  三是逐步规范维护类项目评审标准。梳理历史公园建设、绿化管养、城市维护等相关项目的审核成果,形成内控指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标准和范围,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厉行节约理念,以项目绩效评审、工程预(结)算审核为抓手,对于突破投资概算且无相关手续的项目一律不予接收审核。以点带面,系统梳理维护类有关项目预算编制、审核及实施情况,围绕2020-2023年度复核数据进行专项调研分析,积极与项目主管单位沟通交流,对比分析中山与周边地市有关项目费用差异及原因,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反馈行业主管部门,为后续定额修订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探索构建改造建设标准化体系。以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工作为切入点,针对项目评审体量大、评审标准尚未统一等问题开展深度调研,形成调研报告,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常规做法及预算参考标准,探索建立基础改造类建设标准体系,规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路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5.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强化征管效能与监督力度。

  (11)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征管应收尽收。建立健全全市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山市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督促全市各执收单位及镇街制定或完善非税收入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已开通知书未缴款的风险防控管理,规范非税收入追缴处理流程,提高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修订后的非税收入退付工作流程要求,规范退付工作步骤,明确执收单位责任,堵塞错退、漏退的管理漏洞。

  二是健全非税收入系统功能,分类施策全面清理催缴。优化非税收入系统,增设数据筛选功能,执收单位可通过系统界面每日动态追踪、实时查询逾期未缴款的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催缴。利用非税收入系统定期进行数据梳理,在系统首页设置管理提醒,督促执收单位制定追缴措施,对逾期未缴款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如缴款人尚未缴纳的,督导单位进行追收,并要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跟进执收进度,积极加强与缴款人的沟通,根据执行情况落实清理追缴,如缴款通知书错开、重开的,则指导单位及时采取作废或重开等处理方式。

  三是压实单位追收清缴责任,开展座谈调研加快收入入库。按照全市财政系统相关工作会议中关于组织非税收入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市镇一起加强谋划组织非税收入,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收入组织会议,及时了解市级及镇街执收部门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大额非税收入征管单位的沟通协调,制定增收挖潜措施及组织收入计划,细化抓收入落实台账,定期跟踪预期目标完成情况,抓实非税收入。2025年1-6月全市非税收入累计实现73.08亿元,增长3.38%。大力追收大额非税收入项目,2025年1-6月期间,前往相关执收单位及镇街开展座谈调研,进一步加强镇街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压实镇街的追收责任,督促落实大额收入项目,通过实地督导,有力拉动上半年全市非税收入增长。协助各执收单位及镇街打通行政梗阻,主动牵头召开多部门协调会,督促协同执法部门加快历史积案大案清理,加快罚没收入入库。下一步,继续加强全市非税收入管理,通过在非税系统发布公告等手段加大追收力度,常态化督促镇街及执收单位对已开单未缴款情况及时跟进清缴,确保收入系统数据真实有效,切实增加全市非税收入。

  (12)督促执收单位完善内控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执收行为。

  一是强化执收单位内控管理。要求全市各执收单位及镇街对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管理进行自查,补充完善内控制度后及时报市财政局备案。自查主要从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未缴款定期催缴、作废清理等工作职责方面,对制度内容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全市22个镇街与25个具有执收职能的主管部门已汇总非税收入内控管理制度并完成备案,切实完善执收单位内控管理,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执收行为,印发规范非税收入项目管理的通知,督促全市执收单位自查收费范围、细化收费项目,加强对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性,确保依法征收。

  二是落实非税收入通报制度。对全市2024年非税收入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及分析,要求执行率低于100%的单位将情况说明报送市财政局,督促部门加强挖潜增收力度,加快非税收入入库进度。落实每半年通报已开通知书未缴款情况工作机制,印发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已开缴款书未收款的通报,督促各执收单位和镇街及时进行清理追缴,并将情况反馈市财政局,进一步推动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加快财政资金入库速度。

  三是强化非税收入监督检查。制定年度非税收入监督检查计划,将已开票未缴款、执收单位和镇街内控管理等情况纳入年度会计监督检查计划,并已根据计划开展医保基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针对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及抽查,前往相关执收单位及镇街开展现场检查、抽查,对大额已开票未缴款的情况进行重点督导,要求单位或镇街加快催缴与清理工作,督促镇街执法部门积极推进案件办理,了解镇街在非税收入方面的难点,协助镇街疏导业务方面的堵点,为执收单位提供政策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大额收入项目的入库。下一步,将继续落实非税收入通报制度,对镇街及预算单位非税收入进度进行通报,分析收入整体情况并提出今后的工作方向;跟进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防范财政资金管理风险。

  6.全面加强会计行业指导监督,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3)全链条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切实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

  一是分层分类深化行业调研指导。党组书记及分管领导赴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推动完善财政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监督的联合监管机制,提高行业监管效能。分管领导多次前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会计学会、市代理记账协会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调研工作,就深化党业融合互促、恪守职业道德、优化服务监管、开展行业数字化转型、提升执业质量等方面提出工作指导,并提出行业协会要切实发挥行业自律功能,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引领带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强调会计师事务所要积极配合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工作。相关科室赴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党建”指导,深入了解行业发展现状、倾听事务所需求,并就推动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进行深入交流。

  二是加强代理记账许可的事前监管。联合市代理记账协会组织召开“中山市代理记账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部门规章,明确“持证经营”“备案公示”等法定义务。联合多部门开展“诚信经营·共赢未来”宣传活动,引导代理记账机构学法、守法、用法,积极举报无证经营违法行为,共同构建法治公平营商环境。印发《致中山市代理记账机构的公开信》,呼吁代理记账机构及时举报违法行为,凝聚行业共治合力。同步强化证照审批衔接,建立市场监管商事登记与财政行政许可协同机制,对新设且含有“代理记账”经营范围的企业,在营业执照发放时同步送达《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须知》,提醒机构从事业务前必须申请许可证,增强宣传精准性。深化行业整治,印发进一步提升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的通知,通报近年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代理记账机构举一反三,开展执业资格存续条件、执业质量等方面自查,并督促有关代理记账机构落实整改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及机构作出行政处罚。今年以来,对3名代理记账机构违规从业人员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对1家代理记账机构依法撤销其行政许可资格并公告,同步注销《代理记账许可证》。通过惩戒措施,既彰显了财会监督的法治刚性,又通过典型案例曝光形成行业警示,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强化了机构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分类管理“无证经营”代理记账机构。对多家涉嫌未获得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梳理分类,核实其实际经营状况,建立分类处置台账,全面摸清经营实情。强化政策宣传和行政指导,经多次沟通引导,大部分机构已表示未实际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并承诺在今后若开展相关业务前将严格按照规定申办许可证件。对于已开具代理记账发票但未办理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持续推动整改,已有半数此类代理记账机构按要求规范办理了代理记账许可证;对余下半数已开票但未获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经现场实地核查,发现其登记地址未见实际经营迹象。同时,针对通过登记信息无法取得联系的涉事企业,已函告市场监管部门,商请其协助处理。

  四是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与市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建立中山市代理记账行业监管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清晰界定相关成员单位职责边界,明确跨部门协作流程与工作机制,推动财会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提升中山市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效能。组织市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代理记账行业监管专题工作会议,重点围绕代理记账机构经营中存在的异常情况,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共同研商并确定针对性处理措施。同时,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获取2024年度开具“代理记账”类别发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信息,并据此与核发的代理记账行政许可情况进行逐一比对核实,锁定监管对象。

  (14)加强自律组织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推动市代理记账协会完善内部治理与组织建设。指导市代理记账协会制定会员积分管理办法、理事会积分管理办法,修订轮值会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市代理记账协会理事会成员及会员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理事会的带动作用,有效调动会员积极性与责任感,促进协会成员间的协同合作与高效沟通。指导市代理记账协会在符合条件的镇街设立联络处,吸纳更多代理记账机构加入协会接受行业管理。今年增设火炬联络处,以此为抓手推动火炬开发区代理记账行业提升自律监管水平,进一步增强市代理记账协会的区域影响力与凝聚力,助力火炬开发区营商环境优化提质。目前,已在黄圃、横栏、西区、火炬、三乡等镇街设立联络处共5个,逐步搭建起覆盖全市的自律服务网络。

  二是督促注册会计师行业守法经营。督促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针对行业中存在的自律惩戒力度不足等问题,聚焦业务承接、审计计划与实施、审计报告出具等三个关键阶段梳理出的19个典型问题,深入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行业执业行为,提升执业质量与风险防范能力。与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举办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专题培训会,组织全市40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重点讲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多项审计准则。通报近年来省市两级对全市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剖析典型案例,警醒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严守职业道德,守法经营,筑牢风险防控底线。

  三是深化行业自律监督与风险防控。坚持行业规范运行与意识形态安全两手抓,对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及近年接受省市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事务所,开展针对性的约谈提醒,督促其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切实强化行业自律。

  (15)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内外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会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专题研讨会议,互通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信息,共同探讨规范行业发展工作思路。一方面,细化职责分工与组织协同,进一步细化会计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机构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职责分工,强化部门间的组织领导与协作。另一方面,推动监管资源共享,明确问题线索互通、检查底稿互认、检查成果共享,完善“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模式,推动行政处罚与行业自律惩戒紧密衔接,逐步完善行业治理,整合行政监管与行业协会自律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

  7.强化基层财政工作精准指导,提升基层财政管理能力

  16)持续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一是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列中的优先顺序。督促各镇街分析研究全年收支预期,根据“三保”等刚性任务需求,科学谋划财政收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预算刚性约束,完整编列可用财力,按照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三保”支出需求,足额编制“三保”预算,不留缺口,确保年初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防止超财力扩围提标。指导镇街通过加强税收征管、挖潜非税收入、资产盘活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支出保障能力。详细分析各镇街2024年全年收入情况,为镇街组织财政收入工作指出路径、明确方向,指导镇街增强造血能力,夯实“三保”保障根基。

  二是压实“三保”主体责任。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工作会议,向镇街传达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基层“三保”工作的意见精神,提出压实“三保”主体责任、清晰界定保障项目、合理制定保障标准、足额安排支出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管控、增强库款调控能力、及时防范化解风险等工作要求。成立基层“三保”工作专班,出台强化基层“三保”执行水平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各镇街“三保”工作指导,强化“三保”日常工作督导调度,督促各镇街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压实各镇街“三保”主体责任。预算执行过程中“三保”标识实现项目库、预算编制、指标下达、预算执行全流程贯通,确保“三保”预算得到有效执行。

  三是深入调研精准画像。以点带面,采取调研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部分镇街的财政状况开展调查,从收、支、管三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镇街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加强对镇街“三保”保障水平的分析研判,从经济增长度、创收拓展度、成本效益度、队伍精减度、财力自给度、举债平衡度、“三保”保障度等七个维度对全市22个镇街2024年度的财政经济管理水平进行“画像”,详细分析各镇街的财政收支状况、预算管理水平及存在问题,找出各镇街“三保”保障工作的不足,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促进镇街进一步加强“三保”保障能力。

  四是加强“三保”执行监控。按月采集镇街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数据,掌握镇街“三保”保障财力动态变化情况,及早提醒风险镇街做好防范。在“数字财政”系统开发覆盖全市22个镇街的“三保”执行进度监测模块,实时监测镇街“三保”执行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三保”工作监测质效。每月收集镇街的“三保”专户资金使用情况和银行流水,确保“三保”专户资金能够足额优先用于国家和省定“三保”支出,有效防止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风险。

  (17)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断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一是建立重大项目入库前现场踏勘机制。印发加强重大项目现场踏勘及结算重大审减会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强化重大项目入库前现场踏勘工作和项目前期论证阶段的审核把关,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职能作用。对于投资规模较大、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工程项目,在项目申报入库环节组织现场踏勘,深入了解项目场地和周边环境等基本信息,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提前通传市级基建项目实施清单。加强市镇两级项目建设协同衔接,将年度拟实施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清单提前通传至各镇街财政分局,要求各镇街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谋划本镇街投资项目,预判是否存在规划冲突、功能重复等情形,确保基层项目建设规划与市级投资计划有效衔接,切实防范重复建设,避免浪费财政资金。

  三是选取典型项目开展事后绩效评价。选取部分重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事后重点绩效评价,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综合评估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与效益性,有效落实财政监管职责。

  四是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市直主要建设单位开展全面自查。一方面专门发函督促项目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核实相关项目情况、产生问题的原因,列明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对问题项目及其负责的所有项目自查自纠是否具有类似情况。项目建设单位梳理了项目情况,明确镇街项目自行施工在前,南三公路黄圃段施工在后,同时为避免拆除交通设施浪费,已重复利用至其他临近路口,后续将通过规范前期工作会商机制、强化路政管理等措施,避免发生同类情况。另一方面督促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主要市直建设单位深入开展举一反三自查工作,查找是否存在同类项目重复建设情况。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通过组织座谈、书面征询等方式,充分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沿线镇街意见,重点摸排是否与周边已建、在建、拟建项目存在规划冲突、使用功能重叠等情形,并将相关意见作为项目后续推进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下一步,将落实年度通传机制,确保基层项目建设与市级投资计划有效衔接。对已开展绩效评价的典型项目,若在绩效评价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建设单位提高项目建管水平。

  (18)强化基层农村财务管理指导,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

  一是全面开展排查并督促整改落实。依托农村集体“三资”与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进行数据检索,系统排查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最新会计制度记账、接入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按期完成结账、规范登记银行账户等情况。通过电话点对点提醒、工作群精准指导等方式,定向督促相关镇街限期落实整改。经排查,全市213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均已按规范要求完成上述工作。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监管。印发通知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明确要求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等执行最新会计制度开展财务核算,避免因基层理解偏差导致政策执行不到位。同步要求各镇街建立月度财务监管检查机制,市级层面每月对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线上监测并通报,并每年对镇村开展线下实地抽查,重点治理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信息公开不及时问题。经线上检查和线下抽查,2025年1-4月仍有少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及时公开财务信息,经督促提醒,均及时整改完毕。2025年5-6月全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均能及时公开财务信息。

  三是强化业务指导夯实工作基础。设立专人专岗,通过线上线下咨询答疑、总结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为各镇街提供常态化业务指导。围绕资金管理、收支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常见问题,组织覆盖全市的农村财务管理培训。针对性下发会计制度解析课件与实务指南,集中解答镇街反映的公积公益金计提、新版制度要点、建设项目财务处理等疑难问题,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核算根基。下一步,将面向全市村(居)“两委”成员和农村财会人员开展农村财务管理培训,加强财务内控管理指导。

  8.强化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19)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明确专题调研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专题调研纳入2025年局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党组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按要求落实每年意识形态专题调研任务。其中党组书记每年牵头开展不少于1次意识形态专题调研,机关党委书记每年统筹组织不少于4次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或专题调研,其他党组成员结合分管领域,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工作调研或部署。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专题调研。党组成员结合分片联系基层制度,先后5次带队深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会计学会、市代理记账协会等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既了解具体业务工作情况,又研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商讨解决措施。其中,党组书记(成员)带队到“三新”领域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项调研,围绕宣传阵地管理、授课人员管理、网络行为监管等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风险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建议“三新”领域党组织针对行业工作特点,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指导“三新”领域党组织通过发放提醒函、完善对外授课备案管理办法、制定授课质量评价问卷等方式,传导工作压力至各党支部、各行业党员;督促“三新”领域党组织切实把好意识形态宣传阵地关口,对外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防范“低级红”“高级黑”现象。同时,党组成员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准确把握当季度的意识形态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其中,机关党委书记将2025年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结合意识形态专题调研一并开展,围绕行业党委“两个覆盖”集中攻坚、意识形态宣传阵地管理、教育培训考试等重点工作,分析当前存在的风险隐患,构建财政部门、行业党组织、行业协会、职业机构“四维协同”工作机制,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闭环体系,深化行业自律监督与风险防控。

  三是提升专题调研实效。党组成员通过“业务调研+意识形态督导”模式,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提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本领,切实维护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稳定。2025年以来,市财政局意识形态领域总体保持健康平稳、积极向上的良好态势,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20)严把“三审三校”关口,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一是修订制度优化流程压实责任。修订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制定局门户网站内容更新责任清单,明确各栏目更新时限要求,以及各相关科室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财政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流程,绘制工作流程图,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推动信息公开岗位作风转变。对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宣传载体进行盘点核实,将公共电子显示屏纳入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范围,对已有播放内容进行优化整合,清理陈旧内容。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分析报告,针对存在问题建立“排查问题—整改督办—质效提升”闭环机制,着力提升审核质效和管理水平。

  二是规范党建宣传阵地管理。制定局党建宣传阵地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党委具体落实线上信息审核报送、线下阵地日常维护、内容更新、安全巡查及问题整改等管理职责,各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党员教育培训、党建活动组织及宣传职责。党建宣传阵地发布内容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从拟稿到发布的各环节审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发布前检测与发布后即时纠错,确保内容导向正确、文字精准无误。

  三是强化“人防”“技防”审核检测。凡在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及对外报送用于互联网公开的信息(含原创、转载),必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实行双重审核机制,信息公开科室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完成第一轮审核,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岗位工作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局领导完成第二轮审核,确保“人防”到位。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拟公开发布文稿进行全面检测,通过“技防”巩固审校效果。2025年以来,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80条、“中山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5条,向省财政厅、市委办和市府办分别报送政务信息41条,均确保了内容准确无误。

  四是多层次全覆盖开展业务培训。发挥选派到上级财政部门跟班学习人员作用,分享借鉴上级部门在公文处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分5批次组织全局工作人员、专门针对新入职工作人员开展公文写作与处理基础知识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方式,邀请市府办业务科室资深专业人员,围绕公文处理与AI应用、常见问题解析等要点,为全局工作人员开展公文写作与处理专题辅导。针对修订后的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组织各科室信息公开联络员开展专题学习,重点解读“三审三校”操作流程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办理水平。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9.加强机关纪委建设,促进机关纪委工作规范化。

  (21)健全机关纪委工作机制,提高机关纪委履职能力。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提拔政治素养高、具备参加巡察和开展纪检工作经验的干部担任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并针对机关纪委人员出缺情况及时补充选配机关纪委书记,坚持新老结合,突出培养年轻干部,确保机关纪委队伍力量充实、结构优化、职责明确。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履职规范性。进一步明确机关纪委工作原则、工作职能、领导体制等内容,建立健全机关纪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履职制度等工作制度,并融入新修订的局机关委员会工作制度之中,有力促进机关纪委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及党支部纪检委员加强制度学习,推动全体纪检干部明晰自身职责,强化主动开展监督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推动监督制度有效执行落实。系统梳理现行监督制度,编制涵盖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干部职工“家访”、中层干部述责述廉、“八小时以外”活动报告报备等内容的监督制度清单,通过科务会、党小组会等形式常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制度执行意识。截至2025年6月底,共组织24名中层领导干部开展述责述廉,向17名晋升职务职级的干部发出《提醒函》,收集“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报告表301份,收到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报备材料6份。扎实开展新入职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将监督制度清单纳入学习手册,引导新入职人员知规明纪,筑牢思想防线,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纽扣”。

  四是注重制度执行结果反馈应用。机关纪委每半年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在机关纪委会议上向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进行通报,同时结合机关纪委半年工作总结向机关党委进行汇报。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人员,视情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五是深化业务学习练就过硬本领。紧扣“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通过强化政治历练、深化思想淬炼、加强实践锻炼、推进专业训练,全方位提升纪检干部综合素养。依托每月机关纪委工作例会,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机关纪委有关制度文件和工作要求,截至2025年6月底,已开展纪检业务集体学习5次,进一步明晰职责定位、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强起来。

  10.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财政铁军。

  (22)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做实做细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深化家教家风建设。针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管理难点问题,党组坚持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有机融合,推动监督触角从“单位大院”延伸至“家庭后院”、从“工作圈”拓展到“生活圈”。组织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传承家教家风弘扬清廉正气”主题科务会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党组书记结合财政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讲授专题党课,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方式,持续深化家教家风建设,推动以良好家风涵养清正党风政风。召开局干部作风建设大会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深入剖析当前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并提出“五好”即“心肠好、心智好、心态好、心力好、心脏好”干部作风建设要求。

  二是强化日常教育监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纠治“四风”问题,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洁短信提醒,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时刻严守纪律底线、守牢廉洁防线,截至2025年6月底,共发送提醒短信6条。围绕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开展“学精神、强担当、抓落实、促发展”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依托局粤政易“纪检监察学习群”,推送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专题学习材料27期,并常态发送党规党纪相关知识、违纪违法有关案例通报及意识形态领域提醒短信,通过教育进一步筑牢财政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三是严格落实“八小时以外”活动报告报备制度。通过工作群发送信息提醒、党支部纪检委员跟进督促等方式,推动干部职工及时填报“八小时以外”活动报告表,机关纪委对照人员名册逐一核对提交情况,并对2024年第二、第三季度未按时提交“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报告表的10名人员及所在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认真落实相关制度,推动形成如实报告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截至2025年6月底,收集“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报告表301份,较好实现在编在册人员100%覆盖的要求。

  四是创新建立“六必知、六必谈、六必访”工作机制。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创新推行“六必知”(必知固定住址、必知家庭状况、必知性格特点、必知兴趣爱好、必知工作表现、必知群众口碑)、“六必谈”(新进人员必谈、岗位调整必谈、外派干部必谈、作风不实必谈、闹不团结必谈、思想反常必谈)、“六必访”(提拔晋升必访、大病住院必访、生活困难必访、家庭变故必访、立功受奖必访、受到处理必访)机制,重点加强对年轻党员、新提任干部、外派人员及新入职干部的管理监督,精细化掌握干部队伍思想工作状态、常态化开展教育引导、人性化实施组织关怀,实现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常态化监督。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1.严格落实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保障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23)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强化政治引领功能

  一是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截至2025年6月底,6名党组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累计45次,有效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下一步,党组成员将继续积极参与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将参加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二是开展基层党建及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由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党务干事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互查互评、互学互比”方式,对基层党组织组织建设、发展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开展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交叉检查。

  三是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落实。全面总结分析基层党建及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情况,并向局各基层党组织通报检查结果。从检查情况来看,局各基层党组织在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执行情况较好,能结合自身实际,将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到本党支部的工作实践中,形成了围绕中心抓党建、促发展的良好局面。但同时发现各基层党组织存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学用结合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党业融合深度不够、意识形态管理有待加强等5大方面20条问题,并对应制定5个方面14条整改措施。局各基层党组织对照通报指出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针对具体问题分类落实整改,如补齐“三会一课”记录、落实谈心谈话要求、加强非编人员意识形态管理等,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下一步,机关党委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定期向党组汇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情况。

  四是将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局2025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推进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

  (24)提升谈心谈话质效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一是构建分级谈话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工作有关要求,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立党组书记、分管领导、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委员分级谈话机制,按照“每年至少1次”的频次要求,分类开展党内谈话。党组书记重点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分管领导、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开展谈话,分管领导聚焦业务廉政风险防控与科室负责人开展谈话,机关党委书记着眼基层组织建设与党支部书记开展谈话,党支部委员结合党员思想动态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截至2025年6月底,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六必知、六必访、六必谈”机制等载体,累计开展日常谈话170人次,其中党组书记开展谈话17人次,其他党组成员开展谈话61人次,机关党委书记开展谈话13人次,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开展谈话9人次,各党支部开展谈话70人次;开展提醒谈话21人次,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

  二是深化党内谈心谈话效果。建立党内谈话工作情况统计表,对各层级开展党内谈话工作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对2025年第一季度党内谈话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梳理谈话对象覆盖面、谈话主要内容、谈话形式,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落实整改,推动党内谈话成为了解干部职工动态、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

  12.科学统筹干部队伍建设,为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25)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优化干部队伍梯队结构。

  一是强化政策学习和责任落实。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文件,准确把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新提拔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管理、回避规定等要求,确保党组明晰选人用人主体责任,熟悉政策、严守程序。

  二是全口径梳理政策清单。按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人员管理、雇员管理、干部监督、人才政策、上级部门业务指引等16类具体业务,对中央、省、市及局制定的480余项组织人事类政策制度进行系统归集,形成《组织人事类政策清单汇编》。

  三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指引,对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的资格条件、程序方法和纪实要求等予以明确。绘制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流程图、任职年限图,覆盖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免”5大环节,标注14个关键节点,配套制定7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材料标准化文书模板。

  四是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一方面,强化教育培训。聚焦思政纪律、财政业务、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四类内容,制定体系化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2025-2027年),自2025年起开展覆盖年轻干部的干部素质提升3年培训,每年计划举办或组织参训不少于41期干部教育培训。目前已组织培训或组织参训25期。修订新录用公务员导师制实施方案,明确导师选聘、培养内容、评估机制等措施,为6名新录用人员配备导师。另一方面,加强实践锻炼。积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百千万工程”、驻村“第一书记”等基层岗位锻炼,同时加强年轻干部内部轮岗交流,让年轻干部在多岗位锻炼中增强实践能力、丰富工作经历。注重择优选用,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经过扎实历练的,大胆提拔使用,推动优秀年轻干部用当其时、用其所长。

  五是规范任职试用期管理。对新提拔领导职务的干部,均在任职文件中列明“试用期1年”,并严格落实任职试用期内不调整岗位的要求。制定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指引,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谈话”等多维评价模式,细化考核流程。目前已按要求完成2名新提拔领导干部的任职试用期考核。

  六是开展干部梯队建设调研工作。着眼增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前瞻性、主动性、科学性,开展干部梯队建设大调研,并纳入局“7+N”重点调研课题。其中重点聚焦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制定了年轻干部无任用调研工作方案,对年轻干部开展一次全覆盖调研,围绕“德、能、勤、绩、廉”关键维度,综合运用“谈、测、评、看”等考察方式,通过多角度信息交叉比对,力求客观评价年轻干部的优势特长、潜在不足与发展潜力,并将调研成果作为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的关键依据。

  26)合理配备下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建优建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

  一是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为主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党组书记带头作重点发言,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各党组成员围绕如何严把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等问题,进行深度交流与思想碰撞,持续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把好选人用人关口重要性的理解。

  二是择优选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股级领导干部。突出政治忠诚、实绩导向,结合重点岗位、专业特长,精心谋划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有序完成了市财政数据信息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副主任的选拔任用,配齐配强两个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把股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摆在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结合平时考核中展现出的业务能力、责任担当和日常调研中发现的发展潜力,共提拔使用4名正股级领导干部和1名副股级领导干部,持续激发队伍活力。

  27)严格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为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支撑。

  一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政策专题学习。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等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工作要求,强化档案管理的政治意识与规范意识。

  二是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和信息更新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按档案专项审核类、重新审核档案类、更新档案信息类形成任务清单,通过分类施策、限时攻坚,确保各类问题逐项销号、动态清零。对档案专项审核类问题,重点排查档案材料完整性,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逐一完成档案审核登记、汇总分析与组织认定,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对重新审核档案类问题,开展了调查核实和材料补证,对需要组织认定的按程序完成了认定。对更新档案信息类问题,及时收集各类散件材料,经鉴别无误和登记后归入干部本人档案,更新档案目录信息,确保档案材料规范、准确、齐全。

  28)逐步规范人员配置,做到以岗定人、人岗相适

  一是开展借调人员管理制度专题学习。汇编上级有关借调、编外聘用、信息化服务外包运维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等政策文件,纳入《组织人事类政策清单汇编》。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关于规范借调人员管理的政策清单,进一步学习领会规范借调人员管理的组织人事纪律要求,认真学习了借调期限、审批程序、日常管理等政策要求,进一步树牢依法用人、规范管理的用人意识。同时,组织人事科开展“制度学习月”活动,利用科务会集中学习《组织人事类政策清单汇编》3次,确保政策执行纵向到底。

  二是稳妥推进人员回归编制岗位。全面分析研判混岗干部的编制、岗位职责、实际在岗情况、混岗的原因,分类型分批次开展干部交流转任、内部轮岗、岗位职责调整,逐步解决任职岗位与实际工作岗位不一致问题。

  三是对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定岗位、定职责、定人员工作。对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市财政数据信息中心的“三定”职能进行科学分析、精细分解,通过合理定岗位、定职责、定人员,重点解决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在财政业务全流程管理中权责边界模糊问题,科学划分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各环节权责,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职责,规范人岗匹配。

  13.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29)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增强工作合力。

  一是学习借鉴他山之石。通过实地调研、电话沟通等形式,学习借鉴上级部门及兄弟单位关于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管理模式,为健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组织架构管理模式提供借鉴。

  二是增强机关党委与机关纪委协同效能。制定局机关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机关委员会的组织设置,明确机关党委与机关纪委的基本职责、履职分工、议事决策等规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拔政治素养高、具备参加巡察和开展纪检工作经验的干部担任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并针对机关纪委人员出缺情况及时补充选配机关纪委书记,坚持新老结合,突出培养年轻干部,确保机关纪委队伍力量充实、结构优化、职责明确。

  三是落实报告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定期向党组报告机关纪检工作情况要求,机关纪委总结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自身建设情况,查摆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形成机关纪委年度工作报告,分别向机关党委和党组作专题汇报。同时,利用机关纪委会议、粤政易“纪检监察学习群”等,常态提醒各党支部适时开展党内谈话,并及时将党内谈话情况向机关纪委报备。机关纪委建立党内谈话工作台账,每季度总结分析谈话落实情况,并向机关党委报告。另外,局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每年在机关纪委会议汇报本党支部党风廉政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

  四是加强机关党委人员配备。精心选配组织人事经验丰富、财政业务能力突出,既懂党务又懂业务的复合型领导干部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促进党建业务相促相成,提升机关党建水平。

  30)规范建设党建宣传阵地,营造浓厚党建氛围。

  一是发放党建专项问卷了解党员需求。面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三新”党组织党员发放党建专项调查问卷,调查聚焦党员学习需求、党建活动实效、党建宣传质效及党业融合推进情况,为优化党建工作提供数据支撑。调查后形成《党建调查问卷分析报告》,综合问卷反馈,党员对当前党建工作整体满意度较高,同时围绕理论学习深度、活动形式创新、特色品牌打造、党业融合路径等方面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二是健全党建宣传阵地管理制度。制定局党建宣传阵地管理制度,规范党建宣传阵地的适用范围、内容审核、使用维护及监督检查考核等管理要求,切实提升阵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推进党员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机关党委联合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力量,共同研究局内活动场所的统筹规划与规范管理方案,将党员活动室、工会活动室、图书室等功能场所集中整合至固定场所。结合基层党组织实际使用需求,对整合后的场所进行功能分区,专门设立党建书籍专区和活动区域,全面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生日、入党宣誓、专题培训及阅读交流等多样化活动。

  四是提高党建宣传阵地效用。截至2025年6月底,各基层党组织累计利用党建宣传阵地开展“三会一课”、政治生日、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培训等活动近90场次,党建宣传阵地使用效能显著提升。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党建宣传阵地作用,开展好各类党建活动。紧跟时代步伐、紧盯形势需要,多想“金点子”、多辟“新路子”,使机关党建工作更接地气、更有趣味、更贴近党员需求。

  31)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一是编制入党材料标准化模板。严格对照上级工作要求,系统梳理《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制定发展党员材料规范化填写模板,明确5大阶段25项材料的格式规范、内容要素及填写范例,为基层党组织提供标准化操作指引。

  二是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会,覆盖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党小组长及党务干事,通过“理论讲解+案例教学+实操演练”模式,结合近年党员档案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度剖析,重点解析发展党员5大阶段25个环节的程序规范。机关党委召集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体约谈,指出2020年以来新发展党员档案存在问题,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引以为戒,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把关发展党员材料。各党支部严格落实入党前谈话制度,规范谈话内容并做好谈话记录,通过与新发展党员谈话,考察其对党的认识深度和党的知识掌握程度,全面了解党员工作、学习、生活全貌,确保谈之入心,谈而有效。同时,各党支部结合日常开展“六必知、六必谈、六必访”机制,定期与入党介绍人、科室负责人、新发展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了解新发展党员的思想动态、政治素养、工作表现等情况,实现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三是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组织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对现有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档案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发展党员程序合规性、材料完整性、时间逻辑准确性。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党支部迅速按照发展党员的规定程序补充完善党员档案资料,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各党支部通过面对面探讨问题、相互学习、交流经验,达到以查促学、以查促改的目的,确保发展党员工作严格规范、不出纰漏。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严把政治审核关,规范培养考察,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持续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完善审计工作内部协同机制。成立局审计工作内部协调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审计整改工作,同步明确联络员机制、任务分解机制、资料审核机制以及内部议事协调机制等四项工作规则,强化责任落实与协作联动,提升审计业务对接质效,有效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清单式问题动态管理台账。建立涵盖“审计问题—应改金额—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完成时限—整改状态”要素的动态管理清单,实行逐一销号管理。针对需分阶段整改的问题,要求责任科室按季度定期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实现每个问题可追踪、有编号、出结果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二)全面规范购买第三方服务行为,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效能。

  一是以“七个一”举措落实整改。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深刻剖析购买第三方服务财政管理上的问题,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谋划“成立一个工作专班、开展一轮专项整治、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深化一份调研报告、更新一套指导清单、完善一系列监管制度、总结一套先进经验”等“七个一”工作举措,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切实加强购买第三方服务财政管理。

  二是开展全市购买第三方服务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中山市购买第三方服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主要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联合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购买第三方服务问题专项整治。市财政局同步制定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党组书记直接担任局专项工作组组长,形成“跨部门协同联动、内外监督一体贯通”的工作格局。自2025年4月起,组织各镇街及市直单位全面开展购买第三方服务问题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推动限期整改。抽取部分市直单位,覆盖所有镇街开展复查。坚持巡财联动、财审联动协同发力,同步将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疑点项目清单转审计部门,纳入重点审计范围,切实强化财审联动监督效能。加强与纳入实地检查单位的驻局纪检监察部门常态化沟通,动态掌握相关单位情况,凝聚监督合力,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通过各镇街及市直单位自查自纠、跨部门重点检查,摸清各镇街及市直单位购买第三方服务工作的实施情况,从而排查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切实防范风险。

  三是深入开展调研。对市直单位购买第三方服务支出情况开展专项调研,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全面梳理购买服务类型分布、支出规模变化趋势等情况,重点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精准查摆单位自身管理薄弱环节,形成调研报告,为规范购买第三方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和实践参考。下一步将基于调研报告和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总结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分类制定购买第三方服务指导清单,完善制度规范购买行为,着力打造购买第三方服务规范管理的中山样本。

  四是严控购买第三方服务支出规模。严格落实“从严审核、源头管控”要求,从严审核购买第三方服务预算,严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调整,切实加强购买第三方服务预算管理。一方面,预算编制环节从严管控。坚持“保障基本、滚动安排”原则,按照零基预算编制要求对2025年市级部门预算从严从紧审核,进一步压减2025年涉及购买第三方服务预算。据统计,2025年市直单位(不含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第三方服务市级资金预算安排较2024年年初预算压减约50%。另一方面,预算执行环节刚性约束。印发2025年市级单位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内容中明确严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调整,在执行环节从严从紧控制。严控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支出规模,除上级决策部署等刚性需求外,原则上不得增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额度、不得在原预算盘子内调增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预算。年度内确需调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指导市直单位及镇街严格履行调整程序,必须提供必要的调整说明,其中对市直单位履职辅助性服务支出整体突破年初预算规模的,采取“对口业务科室初审+局内联审小组集中复审”两级审核模式,综合评估单位职能定位、人员编制配置、业务量增长情况、服务内容必要性及成本效益分析等要素,严格判定预算调增合理性,切实防范随意追加、盲目扩围等问题,规范执行调整,严控非刚性服务增加。总结经验成效,固化相关工作措施并形成长效机制,在未来年度常态化加强购买第三方服务预算管理。

  五是出台物业管理费预算支出标准。针对物业管理费预算支出标准不一、核算不规范等情况,参考国内部分省、市物业管理服务情况,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预算管理、财务核算、费用标准、服务内容、办公用房类别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供政策制定参考。聚焦物业管理费全链条,规范物业管理费支出范围、支出标准、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绩效管理等,印发市直单位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预算支出标准文件,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费预算支出管理。

  (三)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质效。

  一是强化债券资金调度与用途调整管理。充分利用上级部门债券资金用途调整窗口期,紧密围绕债券项目建设实际需求,依规依法开展债券资金用途优化调整。按月梳理债券项目资金支出使用堵点难点,按季调度建设进度缓慢、未能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通过多措并举推动债券资金支出使用存在问题的整改。先后组织相关部门及镇街召开债券资金支出使用调度会议,重点协调督促涉及整改项目的资金支付使用问题。

  二是提高债券项目工程结算支出比例。为专项债券项目开设审批绿色通道,提升债券项目工程进度款及竣工验收款的支付比例,有效解决因结算进度缓慢导致债券资金支出不畅的问题,打通债券资金用于工程竣工结算支出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组织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使用自查核查。紧盯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使用可能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使用自查核查要求,组织力量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的支出使用开展自查核查工作,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全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使用进行实地核查,推动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持续提升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使用的监管效能。

  (四)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提高审核质量与效率。

  一是健全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全周期台账管理。对已完工未结算市级财政投资项目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内容包括项目合同金额、工期及未及时办理结算原因等,建立动态更新台账,及时掌握完工项目结算进度,分类处理。定期追踪完工项目结算进度并实施分类管理,通过常态化进度通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报送。对未送审结算的项目主体进行催报,依托精细化登记与预警催办机制,加快项目结算审核办理进度。对于已经报送结算项目的立即组织开展评审,及时发现并纠正了部分项目中存在的参数不符、价格虚高等问题,对非标产品询价、现场踏勘复核等机制予以落实,有效提高了造价确认的准确性,降低浪费财政资金的风险。

  二是强化建设单位子项结算报送核查力度。从严审核建设单位提报的子项结算材料,制定重大工程审核计划,从目标、范围、程序、风险防控等方面精准管控风险点,督导其规范完善工程变更手续,限时完成结算报送。建立非标产品询价审核制度、造价争议集体讨论机制及复核工程沟通记录制度,确保审核过程可追溯、结果公正合理。目前,对已报送项目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现场踏勘,下一步将基于踏勘结果开展费用评审。

  三是制定预(结)算内部管理规程。梳理不同类型审核业务的管理漏洞,制定详细的工程分类审核指引,建立市级投资项目内部复核机制,根据不同工程类别制定相应的重点审查、核查方案,强化现场核查、建立专家评审机制,进一步提高评审规范化水平。组织专家论证和现场踏勘工作,已组织12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审专家论证、86个项目实施现场踏勘,借助外脑外智,不断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的技术力量,提升项目评审结论客观性与公信力。

  四是构建政府投资项目市场化询价制度。为切实提高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控体系,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重要设备(材料)市场询价机制,有效控制成本和规避采购风险,联合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投资项目重要设备(材料)询价规则,建立“建设单位确认—第三方询价—财政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规范流程,进一步明确重要设备(材料)的定义,夯实各单位主体责任,规范询价工作流程及定价的合理性和经济性,逐步形成健全的政府投资项目价格评估机制。

  (五)大力盘活闲置资产,助力非税收入提质增收。

  一是强化督导,精准摸清底数并分类施策。全面梳理和排查未接收配套公建物业及闲置物业,指定专人全程跟踪督导,深入实地对逾期未接收配套公建物业和闲置物业进行检查,核验工程进度、物业状况和闲置情况,同步督促开发企业配合办理移交手续及市直部门加快盘活进度。经梳理,共排查出逾期未接收配套公建物业8处、闲置物业9处,同步建立“逾期未接收配套公建物业”和“闲置物业”专项整改台账,详细记录各项物业名称、具体位置、建筑面积、项目进度等信息。重点针对逾期未接收配套公建物业,依据建设状态细分为“已建成(完成竣工验收、具备交付条件)”“部分建成(主体完工但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未建成(尚未建设)”三类,逐类明确整改路径与完成时限,形成分级分类处置措施。其中,对“已建成”类,明确在整改期间签订移交协议完成物业接收;对“部分建成”类,联合属地镇街和主管部门继续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复工完成工程建设;对“未建成”类,启动法律程序追索违约责任。同时,强化跨部门协同攻坚,联合住建和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属地镇街、开发企业累计组织召开专项推进会8次,聚焦逾期未接收物业的工程进度、联合验收、产权办证以及闲置物业盘活等难点堵点问题进行研商,加快完成配套公建物业接收和物业盘活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资产盘活。一方面,优化移交程序,夯实物业资产接收基础。主动与开发企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逐宗梳理配套公建项目建设资料、产权证明等文件,通过与开发企业签订配套公建设施产权移交认定书,明确配套公建项目的移交范围、面积、产权归属、质量责任等核心条款。经全力推进,成功完成了4个配套公建项目的接收,新增可利用公共资源建筑面积逾1.3万平方米,涵盖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资产,有效增加可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另一方面,分类盘活闲置物业,释放资产价值。针对7处市直部门闲置物业,立足物业功能属性、区位条件,采取优化在用、调剂使用、市场化出租等方式进行盘活,推动资产从“闲置沉睡”向“高效赋能”转变,既服务民生需求,又为财政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深化研究,健全机制提升效能。在深入调研全市资产资源、摸清资产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财政资金、国企流动资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公有)企业资产、土地及其他公共资源的现状进行分析,针对当前资产资源盘活工作存在的困难,借鉴国内城市先进经验,形成关于进一步盘活资产资源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出台市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预算管理、基础管理、清查、绩效管理和报告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全面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党建”职责,加强对“三新”组织党建指导。

  一是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通过与省市有关部门电话沟通、座谈交流等方式,系统对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党总支升格行业党委的流程规范与操作要点,并实地调研学习兄弟单位行业党委组建工作的成功经验。目前已顺利完成行业党委组建,后续将按程序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完成行业党委班子选举。

  二是健全行业党委运行机制。将11个“三新”领域党支部统一归入行业党委管理,紧扣行业特性与工作实际,制定行业党委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同步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一肩挑”比例提升。

  三是强化“三新”党建精准指导。针对基层党建及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指出“三新”领域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落差的问题,结合新兴领域特点,机关党委加强“三新”领域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工作指导,从制度规范、形式创新、资源保障等方面系统推进,确保组织生活有形有效覆盖。同步开展整改“回头看”督导,11个“三新”领域党支部已全部完成问题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接下来,市财政局党组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始终如一、持之以恒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严格对标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按照“一二三四五六七”的财政工作思路,锚定巡察整改目标,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深化整改成效,以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抓实财政收入、奋力改革突围、加强科学管理、精准服务民生,为保障中山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一)夯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整改。坚决扛起党组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严肃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系统性研究谋划,建立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对已整改到位的事项进行复盘,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改彻底、不反弹;对仍在整改的事项提高时效,按既定整改方案,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对需长期推进的事项持续发力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改实改、标本兼治。

  (二)健全制度体系,筑牢长效机制。以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为抓手,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防范财政风险,总结整改经验,聚焦党风廉政建设、财政资金管理、干部队伍管理等重点领域,制定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长效制度体系,扎紧扎密制度笼子,着力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举一反三。通过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完善一方面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再发生。

  (三)拓展整改成果,助力财政发展。以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为契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破解财政运行困难的有效对策,以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作用,在财政“收、支、管、控、督”上加力提效,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打好“聚财、理财、生财、援财、助财、用财”组合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9月12日至9月26日。联系电话:0760-8826649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山市兴中道63号406室(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中山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3;电子邮箱:czrs406@163.com。


  中共中山市财政局党组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