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财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动员各方力量形成救助合力,织密兜牢民生“保障网”,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一是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中山市困难家庭住房改造补助实施办法》,扩大补助范围,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救助补助范围。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中山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
二是逐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2024年我市低保标准提高至1225元,高于省最低标准要求14%,在全省排名第六。2024年,我市城镇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分别为1380元、1301元,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等对象的保障水平同步上调。全年共发放低保金约9300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约2500万元,临时救助金超760万元;发放儿童生活保障金约111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近6000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31人次,救助保障增效明显。
三是统筹实施各类专项救助。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出门诊医疗救助、“一站式”医疗救助、资助参保缴费、先救治后收费等医疗救助措施,2024年全年医疗救助基金支出约2300万元,救助12.16万人次。压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对困难学生开展减免费用、发放助学金、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送教上门等救助,资助困难学生7.6万人次共8330万元。市财政局作为全市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安全保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推进实施住房困难家庭安全保障工作。在做好资金保障的同时,与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多次实地督导和走访,推动全市131户住房困难家庭开展住房改造,让群众住进安全温暖的家中。实施分级分类帮扶机制,提供综合就业服务,采取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提供公益性岗位,对1018人次实施就业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