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公布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2023年绩效评价结果,在全国60个示范城市参与的评价中,我市被评为“A”级,成为连续2年成功获评A档成绩的城市。近年来,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海绵城市理念,为推进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建设做好财政保障,促进了城市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水资源涵养,形成了适宜中山市自身特点的海绵城市建设发展之路。
一、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的管理,市财政局会同市住建局共同研究出台了《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规程》,对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分配方式等,作出了具体和明确的要求,同时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章立制,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作用和效益。在具体操作上,市财政局提前开展谋划,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各批次海绵城市中央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将补助资金分配至各项目,并持续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合规使用海绵城市补助资金。
二、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科学合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为有效解决城市内涝问题,扎实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市财政局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强对我市排水系统及海绵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一方面,全力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支持,除2022年我市以优异成绩入选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获中央专项补助资金9亿元额度支持外,我市还成功入选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获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亿元资金支持,2023年,我市成功争取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我市移动排涝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有效提升我市排水防涝能力。另一方面,市财政局还积极申请专项债券支持,保障我市茅湾涌防洪排涝整治、西河泵站等全市重大水利基础设施的顺利实施。同时,市财政局还科学合理做好年度基建预算,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提供财政保障。
三、全力做好绩效考评,争做高水平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市财政局坚持高位推动、高效落实,全力配合市住建局做好海绵城市绩效评价工作,全面落实各项迎检任务,高标准完成《中山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坚持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全过程做好项目实施,确保工作成果扎实、项目成效明显。2023年5月,我市获评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A档,成为全省唯一获得A档成绩的示范城市;2024年9月10日,我市再次获评财政部绩效A档成绩。
下一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之下,市财政局将继续真抓实干,继续做好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改造,结合城市更新、水环境综合整治、内涝治理、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按期完成海绵城市各项建设任务,全面体现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