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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4-01-05

   一、总体情况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中山市财政局政务网设立市级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推进政府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内容规范管理,及时对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标准目录、中山市财政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及内容更新。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中山市财政局政务网以报表形式公开债券名称、类型、规模、发行时间、利率、期限等内容。定期更新我市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及支出情况,持续深化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力度,提升财政透明度和知悉度。二是抓好财政信息宣传。积极发挥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正面宣传引导作用,2023年中山市财政局政务网共发布信息904条,访问量达170万余次。“中山财政”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65期261条,浏览量达6万余次。三是管理公开方面,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2023年共公开随机工作计划1个。

  (二)围绕群众关心关切,加强解读回应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公开2023年规范性文件《中山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通过文字解读、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定期做好知识库主题更新,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二是政务热线咨询平台建设情况。严格遵循《中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章制度。2023年,我局在12345政务便民热线平台受理事项共60宗,其中咨询53宗,投诉7宗。对于上述受理事项,我局均在平台上规范化回复,至今未收到不满反馈。

  (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一是严格落实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把好信息发布关,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报送信息的内容、保密审查,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堵塞安全漏洞,巩固安全保障机制。二是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其中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主要包括依申请公开地方政府数据、票据、补贴资金暂行办法、补助支出数据、征地款下拨情况、土地备案信息、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共预算收入数据、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等领域。已在本年度全部办结,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5.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1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1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2

1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网站架构有待优化调整,提升技术保障水平。二是信息发布流程有待进一步梳理完善,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抓好中山市财政局政务网和“中山财政”微信公众号的运维工作,定期检查、检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发布信息的内容审核工作,从源头上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官方平台作用。切实加强中山市财政局政务网的信息内容建设、运维安全保障,提升网站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全面梳理网站栏目、内容链接,优化网站架构、网站页面、链接布局和政务信息发布,推动中山市财政局政务网完成改版,使网站更加便于民、利于民、服务于民。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审核把关机制。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三级审核机制,切实做好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通过“人防+技防”,把好信息发布关,对于报送的信息中存在内容不全面、文字不准确的信息按照相关规定不予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