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中山财政锐意创新、主动作为,积极打造制度化、精准化、透明化的中山政府采购高质量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政府采购执行管理,确保政策落实见效。市财政局于2023年5月29日印发《中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通知》(中财采购〔2023〕13号),就加强采购人内部控制管理、强化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管理、建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审查机制、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提高合同签订和支付效率以及履约验收等方面对采购人作出要求。通过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执行。
二是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强化合同履约能力。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推行以责任承诺书代替投标(响应)保证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在编制采购文件时明确供应商应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在降低供应商准入门槛的同时保障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三是强化采购人诚信建设,建立采购人信用承诺制度。
市财政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台《关于建立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中财采购〔2023〕12号),我市采购人根据信用承诺制度的要求,对自身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作出公开书面承诺,若发现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将纳入政府诚信失信记录。督促采购人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打造政府采购信用监管新模式。
四是协同推进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率先实现省内地市合作全覆盖。中山市已与省内20个地市以及省外7个地市签署远程异地评标框架合作协议,并制定了《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中山市与合作地市已完成48宗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并在全省率先实现与省内各地市均开展过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实现省内地市合作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