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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绩效知识小百科-第2期|自评、核查与重点评价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3-04-07

  平常大家问的最多就是:什么是自评、核查与重点评价,它们有什么不一样?这期就由小编好好给大家解答,这与大家伙的绩效奖金息息相关,小伙伴们快搬好板凳认真听讲~


科普知识点

“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

开讲前先给大伙科普

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的概念


  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活动。事前包括绩效目标编制与审核、政策制定、事前预算评审和上一周期绩效结果应用;事中包括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目标调整;事后包括绩效评价及结果整改,其中自评、核查与重点评价就属于事后绩效评价业务。

  

  

  Q:自评、核查与重点评价概念

  A:自评:指的是预算部门组织政府部门本级及其下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核查: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抽取部分项目开展财政核查(实)工作;  

  重点评价:财政部门优先选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布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周期长的项目或政策、对重点项目(如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或重大支出政策周期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Q:自评、核查与重点评价关系

  A:自评、核查与重点评价都是事后评价预算资金绩效的重要手段,对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完善、绩效信息的公开和结果应用的推进乃至财政支出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都有重要意义。这三种评价形式在具体实施上存在一定差异性,但也密切关联。

  差异性

  评价主体不一致:

  自评包括项目自评和部门评价,评价主体为预算单位;核查与重点评价的评价主体为财政部门。

  实施范围不一致:

  自评: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本部门所有资金;

  核查:结合工作实际,选取一定领域和范围项目支出纳入核查范围;

  重点评价: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布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周期长的财政资金。

  评价重点不一致:

  自评重点关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核查重点关注自评规范性和结果客观性;重点评价结合各专项资金自身特点涉及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指标体系逐项分析财政资金的产出和效果,在结合部门和政府履职的基础上,还要重点剖析决策层面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评价内涵相对更丰富。

  关联性

  目的一致:虽然上述三种评价方式存在一定差异,但开展的目的是一致的,目的均为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研判。

  共同构建多层次绩效评价组织管理体系:自评、核查和重点评价相结合共同构建多层次绩效评价组织管理体系,不仅有利于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而且能够对应各评价主体的评价需求,全方位、多维度反映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进一步扩大评价工作覆盖面,并提升评价工作的针对性。


  Q:核查与重点评价结果如何应用?

  A:(1)结果为“优”的,在下年度预算中优先保障;为“良”的,相关支出原则上按零增长安排预算;为“中”的,原则上按照预算总额的10%-30%进行压减;为“差”的,原则上应予以撤销。

  (2)结果连续2年或以上为“中”及以下的,原则上停止下年度预算安排,相应调整或撤销;对长期沉淀的资金要予以收回,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

  (3)核查和重点评价结果纳入年度市直机关单位、镇街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事业单位共性指标考核。

  (4)结果出具后的20日内在本单位(部门)或其他公共平台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