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绿化工程价款结算程序和行为,妥善解决因绿化工程苗木成活保存保养时限要求而影响主体项目结算报送的问题,我局投审中心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区分不同项目类型,制定相应的结算送审要求,既满足了苗木成活保存保养要求,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又能加快推进项目结算,对促进施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是对单独发包的园林绿化工程,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完工后应尽快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养期,待保养期结束并办理绿化苗木移交手续后即可办理工程结算送审工作。 二是绿化工程非单独发包,且其投标价占合同总价的比例不超过10%的综合类项目,若绿化工程成活期结束,项目建设单位提前办理苗木接收手续并提出书面结算申请的,该绿化工程可与主体工程一起办理结算送审。 三是绿化工程非单独发包,且其投标价占合同总价的比例超过10%(含10%)的综合类项目,允许分段结算即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先行办理结算,绿化工程则待保养期结束并办理绿化苗木移交手续后再单独办理结算。 四是需要提前结算或分段结算的绿化工程,明确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予以约定。已完工未结算的项目,则需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责后即可办理项目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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