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关于做好2025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1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含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且通过备案审核的代理记账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有代理记账服务需求的经营主体,为避免因选择无资质的代理记账机构服务产生财税风险及法律风险,请选择通过年度备案审核的代理记账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提供服务。
附件:中山市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审核通过名单(截至2025年5月31日)
中山市财政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