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我省新版财政票据式样的通知》(粤财综〔2020〕56号),2020年11月1日起,广东省正式启用新版财政票据,并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旧版财政票据。
各有关单位如有尚未核销的纸质财政票据,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联系中山市财政局郑少杰(电话:88266196)进行核销,逾期按作废处理。
特此通知。
中山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
(联系人:郑少杰 联系电话:8826619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我省新版财政票据式样的通知》(粤财综〔2020〕56号),2020年11月1日起,广东省正式启用新版财政票据,并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旧版财政票据。
各有关单位如有尚未核销的纸质财政票据,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联系中山市财政局郑少杰(电话:88266196)进行核销,逾期按作废处理。
特此通知。
中山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
(联系人:郑少杰 联系电话:8826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