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联合检查的通知》(粤财监〔2021〕43号)要求,中山市财政局决定以重点检查和“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被检查单位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设立并存续的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现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程序,抽取的检查对象、检查人员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名单
通过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市财政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检查人员。检查人员名单为:林燕威、郑慧雅。
二、检查对象名单
通过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如下:
中山市衡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安排在2021年10月~11月。
四、检查内容
按照粤财监〔2021〕43号文的通知要求,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出具的业务报告(必要时追溯至以前年度出具的业务报告)、执行准则情况、机构质量控制情况、内部治理情况(包括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管理、业务档案管理和分支机构管理等)、财务会计核算情况、注册会计师管理情况以及持续符合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令第97号有关规定条件的情况等。重点关注事务所为财政专项资金、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资格申请,以及涉及企业并购重组事项等出具审计报告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全面披露有关事项,质量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必要时将延伸检查至以前年度和其他关联单位。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举报联系电话:88266140,联系人:何炳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