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涉农办〔202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实施项目、区域绩效目标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办反映,公示日期截止后,我办将结合公示反映情况上报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88266817
邮箱:c8331508@126.com
中山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涉农办〔202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实施项目、区域绩效目标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办反映,公示日期截止后,我办将结合公示反映情况上报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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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