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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省级涉农补充遴选项目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1-03-02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1]1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省级涉农补充遴选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办反映,公示日期截止后,我办将结合公示反映情况上报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88266817

  邮箱:c8331508@126.com


  附件:中山市2021年省级涉农补充遴选项目情况表.xlsx


  中山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