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七十七号《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和省财政厅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5月起,财政登记、变更财政登记、注销财政登记等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工作一律停止办理,各外商投资企业无需再到
二、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联检工作中是否需要财政部门审核,待上级部门正式文件出台后,按文件要求执行。
三、请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七十七号《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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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7号——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