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方案的通知>》(粤财票监[2018]1号)精神及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局拟于今年10月至11月期间对以下直属单位及镇区财政分局开展财政票据检查工作,现予公示。
纳入检查的单位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国家统计局中山调查队、中山市卫生监督所、中山市东区中学、中山市特殊教育学校、中山市财政局东升分局。
中山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