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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东区柏苑新村松茂阁第八幢物业(原市机关第三幼儿园) 国有资产处置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19-10-18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位于中山市东区柏苑新村松茂阁第八幢物业(原市机关第三幼儿园)的物业协议转让给中山市东区办事处,用作扩建中山市东区柏苑小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2019年10月19日至2019年11月19日,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联系电话:88266138,传真:88266276,电子邮箱:zsczjzck@163.com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63号资产管理科,邮政编码:528403)。

 

附件:1、关于中山市机关第三幼儿园搬迁通告

2、关于扩建东区柏苑中心小学办学的公告

 

 

                            中山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关于中山市机关第三幼儿园搬迁通告
附件:关于扩建东区柏苑中心小学办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