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它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交易比较复杂,如果投资者判断正确,可获得较大的利润,如判断失误,亏损可能比在现金交易方式下更为严重。对投资者来说,不仅要承受股价波动带来的风险,还得支付一定的利息。为此,证券交易所通常建立一套管理机制,来控制信用交易中的风险。一是确定信用交易股票,二是确定保证金比例,三是对融资融券的限额管理,四是对单只股票的信用额度进行管理。
融资融券交易试点是我国资本市场推进基础性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完善证券交易机制、形成合理规范的资金、证券融通渠道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种创新产品,它将改变我国股市“单边市”状况,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新的交易方式和一种规避市场风险的工具。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另外,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只能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为了控制信用风险,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融资、融券期限。
融资融券在我国证券市场尚属一项创新业务,由于其存在杠杆作用和做空机制,业务相对复杂且具有一定的风险,客观上要求参与者具备较多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并非所有投资者都适合参与。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融资融券的相关业务规则,尤其应关注证券公司通过营业场所或公司网站等途径公布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及其折算率等关键信息,并掌握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审慎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