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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6816/2026-00010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1-26
名称: 中山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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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6  浏览次数:-

  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之年,中山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中央、省和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主动服务,深化改革,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财政法治建设

  (一)深化理论武装,锚定财政法治建设政治方向。一是班子带头领学,筑牢思想根基。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将其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纳入党组“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通过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干部集中研学,专题研究财政领域贯彻落实举措,以上率下凝聚法治共识。二是丰富载体深学,提升专业素养。以读书班、专家辅导讲座、领导干部讲党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开展靶向学习,通过交流研讨、宣讲阐释、案例教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涉企行政执法实施意见等内容,同步融入作风建设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案例研讨、心得交流,推动法治学习与支部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

  (二)抓住“关键少数”,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抓纲带目、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头雁作用。以“关键少数”履职担当带动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锚定全局抓统筹。将财政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体系,与财政中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难点堵点,研究解决财会监督、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等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二是规范决策程序守底线。明确预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调整、重大资金分配、国有资产处置、重要政策制定等财政重大事项,一律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专家智库、法律顾问法治参谋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财政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民主。三是躬身厉行提质效。牵头制订2025年度普法计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牵头开展购买第三方服务问题专项整治、2024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乡村振兴使用监管专项整治等行动,规范财政行政行为依法行使,推动财政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以法治赋能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二、聚焦主责主业,以法治赋能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面对复杂经济形势与繁重改革发展任务,市财政局深化积极财政政策规律性认识,聚焦收支管理、改革推进,强化重点领域资金保障,以科学财政、依法理财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财力支撑。一是聚力增收稳底盘。锚定市镇协同理财目标,以抓GDP的力度狠抓财政收入,坚持靠前谋划、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协同税务部门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加大欠税清缴力度,积极培植税收收入增长点、精耕细作抓好税收征收,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强化资产资源统筹、创新盘活体制机制,发挥市场化优势增加土地收入,持续挖掘非税增长潜力。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多维度筑牢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基础。二是精准支出提质效。立足收支矛盾实际,运用好“苹果分类法”,划分四大类24个支出级次精准管控,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印发《厉行节约36问》作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指引,强化节约率结果应用。充分运用专项整治成果,腾出更多资金保障重点支出需求,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关键处、民生急需上,全市民生类支出占比保持在七成左右。加快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债券资金支出,切实把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到实处。深化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印发《中山市与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优化市镇财力分配,激发市镇协同活力,大幅让利镇街推动共同当家理财,进一步为镇街基层减负赋能。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改革,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以零为基点打破持续开展事项的固定基数,加大支出结构优化力度,坚持“绩效导向”,设置清晰、量化、可评价的绩效目标,“排序择优”重塑支出预算排序机制。四是聚焦重点强化资金保障。坚持“头号工程,头等保障”原则,优先保障“百千万工程”,落实“先谋事再排钱”要求,支持53个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统筹资金精准支持“工改”,参与奖补资金项目核准;设立超百亿元“1+4+N”政府投资基金集群,构建“百千万工程”基金矩阵,形成多元化资金保障格局,为“百千万工程”实施注入资金活水。五是善用债券资源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紧密跟踪国家专项债券政策动向,围绕“制造业当家”战略和十大主题产业园布局,提前谋划、储备一批质量高、带动性强的产业基础设施项目。通过高标准规划设计、高效率施工建设、高质量招商引资,着力打造设施完善、服务优质、产业集聚度高的现代化主题产业园标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其他主题产业园加快建设步伐。

  三、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提升财政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以预算监管为抓手,强化绩效管理效能。坚持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为核心,通过健全管理机制、强化问题治理、优化评价方式,将法治化贯穿绩效管理全流程,推动财政资源配置更高效、更合规。一是立足于政策执行有效性与管理规范化要求,与时俱进修订完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预算绩效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等管理制度,构建“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链条绩效管理框架,为高质量预算管理提供坚实制度支撑。二是聚焦以往绩效管理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溯源分析机制,从行政决策、政策执行、资金管理等环节深挖根源,形成针对性整改方案,为优化财政管理决策提供法治参考。三是聚焦经济发展领域常规项目,选取对外贸易、检验检测、文化兴城、应急救援、粮食储备等重点领域项目(政策)创新开展零基预算与绩效管理融合评价,对项目实施的效果、效率和效益情况开展客观评价,同时对下一周期预算安排提出财政评审意见。切实推动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双挂钩”机制落实落地。

  (二)健全财会监督机制,强化财经纪律约束。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监督、协同联动,健全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一是建立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持续实施巡财联动,加强部门协作,通过建立政策衔接、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常态化机制,打破监督壁垒,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将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探索行业联合监管模式,聚焦资产评估行业、注册会计师行业等高质量发展需求,联合行业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开展联合调研,摸清行业发展痛点堵点,探索构建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联合监管机制,强化行业执业标准执行监督,规范行业市场秩序。三是压实主责监督核心职责,始终以“规范管理、防控风险、保障民生”为导向,坚守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主责定位,紧盯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财经纪律等关键领域开展重点检查;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聚焦中小学校园膳食经费、医保基金、慈善资金、乡村振兴资金等民生领域,常态化组织专项监督行动,确保民生资金规范使用、惠及于民。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一)强化“三项制度”,推动执法监督规范化。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全面公示,开展涉企检查公示工作,公开征集执法问题线索,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依规行事,增加执法行动透明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印发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相关指引,从落实公示制度、执法程序规范、包容审慎监管、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从制度层面明确标准,为涉企检查立下“硬规矩”。三是以“查”促改,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聚焦执法关键环节提出意见建议,通过评查活动以评促学,有效提升财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推进执法全流程规范化,严守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执法底线。

  (二)严把源头法治关口,筑牢依法行政审查防线。聚焦财政行政行为规范化建设,以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体系为核心,通过全面拓展审查覆盖边界、推动法律顾问深度介入,切实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助力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信访处置、政府信息公开等各类重要事项统一纳入审查范畴,同时建立涉法风险前置研判机制,在诉讼、复议等法律事务聘请律师协助的基础上,对财政管理、行政事务中潜在的法律风险点,提前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查,既通过全流程审查规范行政行为、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又实现风险防控关口前移,从源头防范化解财政行政法律风险,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司法权威。一是落实实质性化解要求,主动开展涉企行政复议调解,对当事人开展法律解释和疏导。同时,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依规落实包容审慎执法,以日常履职为载体深化普法实践,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坚守行政不干预司法底线,全力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受理、审理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要求,坚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行政复议生效决定,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卸责。2025年度已办结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均无败诉或确认违法情况。

  (四)加强普法宣传,筑牢夯实法治根基。以精准普法、规范履职为核心,构建“内外联动、分类施策、靶向赋能”的财政法治培训体系。对外聚焦财政管理关键领域,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预算编制培训,紧扣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强化预算法定意识与全流程规范执行能力;面向基层财务人员开展农村财务管理普法实操培训,紧扣村级财务制度、资金监管等重点,提升依法管财、依规用财水平;为代理记账机构提供行业法规规范化专题培训,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行业合规经营、诚信执业;针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法治专题培训,围绕采购流程、政策法规、争议处理等内容,筑牢政府采购领域依法办事底线。对内锚定财政干部法治素养提升,深耕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系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实务,涉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以及保密安全等法治能力提升培训,以训促学、以学促干,全面强化财政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年度计划

  2025年,中山市财政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财政主责主业,在加快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当前财政运行面临的风险挑战日趋复杂多元,亟需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抓手,坚持改革与法治协同推进,充分发挥财政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财政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二是财政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仍需提升,需依托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形式、丰富传播载体,从多维度拓展宣传路径,持续增强财政普法工作的渗透力与实效性。

  2025年,中山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立足财政主责主业探索实践路径、创新工作方法,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稳步推动财政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立足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财政法治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到改革与法治相统一。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落细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持续强化财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财政法治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推动财政业务工作与普法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收官“十四五”财政法治建设成效,锚定“十五五”高质量发展蓝图,市财政局将持续以法治为基、改革为翼,在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中筑牢制度屏障,稳步走好新时代财政高质量发展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