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办函[2015]532号)精神,市卫生健康局编制了《中山市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医疗设备进口产品清单》,并于2020年4月23日通过专家审核论证。
现将《中山市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医疗设备进口产品清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月7日至5月12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反馈至市卫生健康局财务科(联系人:梁芳,联系电话:88360685,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6号)。
附件:1.《中山市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医疗设备进口产品清单》
2.《中山市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医疗设备进口产品清单论证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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