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形势 围绕中心 推动全市财政
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6年中山市财政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主动适应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中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计划,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强化预算支出管理,继续深化财政改革,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为中山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财政保障。2016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5亿元、可比增长6.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66.9亿元、可比增长3.5%。主要特点及工作成效如下。
一、把握形势、主动作为,推动实现财政平稳运行目标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政策性减收等因素影响,市镇两级财政部门能主动加强与国、地税以及各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财政收入形势分析监测,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实现收支平衡、运行平稳目标。一方面,继续抓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统筹力度,统筹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支出领域,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效益,财政存量资金收回进度和支出进度均达到100%。另一方面,突出抓好预算支出管理,坚持落实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和预算编制与执行、绩效、监督结果“三挂钩”机制,并通过电话提醒、文件督办和内部约谈等措施,着力提升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稳定库款保障规模。截至2016年12月,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2%,库款规模也始终保持在合理水平之内。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财政资金发挥杠杆效应
一是积极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优化创新发展。全年用于产业扶持方面资金超过35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15亿元,较上年增加7亿元,增长87.5%,向上级部门争取各类扶持资金20多亿元(含2015年结转资金)。重点采取股权投资、组建基金、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助推器”作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二是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计划。及时制定降成本行动计划、工作台账、督查方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保障方案》,实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推进减负惠企各项政策落实。自2016年4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免征堤围防护费等34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顺利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目标,同时制定实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八个方面政策措施,圆满完成降成本计划各项指标任务,全年为企业降低各类成本达92亿元。
三是积极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通过主动向上级争取债券资金、继续盘活存量和年度预算安排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支持2016年度及我市“十三五”期间各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PPP项目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中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实施细则》。截至12月,已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备PPP项目7个,涉及总投资约233亿元。其中,长江路改造一期工程、翠亨新区环岛路工程和黄圃镇污水处理厂一体化工程2016年已正式签约并开工。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综合管廊、翠海道综合管廊及水利工程等PPP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优化结构、保障重点,推动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一是扎实做好改善民生经费保障工作。截至12月底,全市民生支出251.4亿元,占比68.53%。其中教育支出654,9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42,23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3,935万元。同时,继续加大镇区转移支付力度,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7亿元,比上年增加2.8亿元。此外,安排3亿元临时救助资金,分别支持横栏、东升、民众等10个政府运转比较困难的镇区,有效保障镇区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确保上级既定政策的推进落实。
二是扎实开展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24个镇级公共服务中心和286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已全部成立并投入运行。据统计,镇级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率、网上申报办理率、网上全流程办理率分别达到95.4%、100%、51.4%;村级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率、网上申报办理率、代办事项办结率、网上全流程办理率分别达到97.4%、100%、96.8%、79.2%。群众对综合平台建设工作的平均满意率达98.9%。
三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2016年,我市财政安排扶贫资金超过5亿元。其中,年初预算下达全省扶贫开发资金1960万元,调整962万元对口帮扶县重点帮扶资金用于全省扶贫开发,安排扶贫工作经费250万元;通过农业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安排市内相对困难村扶贫开发资金2750万元;安排4000万元用于协作支持云南省昭通市扶贫工作(其中1200万元代省财政垫付),安排4.46亿元对口肇庆、潮州扶贫投入配套资金。
四、深化改革、强化绩效,推动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继续按照“4+2+1”模式编制全口径预算,首次将中央和省提前在2015年底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编列2016年预算,并将每一项资金分配细化至各镇区,进一步提高基层部门年初预算到位率。继续推进预算项目库管理,建立并落实项目库联审制度,充分发挥项目库管理功能作用。继续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在财政局网站设立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专栏,进一步规范充实公开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率达100%。
二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及时更新和公开专项资金目录,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清理撤销市级财政专户11个,镇级财政专户20个,镇区财政资金全部集中在财政账户核算,有效解决资金长期沉淀、闲置问题。继续优化国库支付流程,直接支付占国库集中支付的比例达91.3%。扎实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和镇区政府债务统计调查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及时向政府提请减轻相关镇区债务负担、降低财政风险的措施建议,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厉行节约,加强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付环节控制,规范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完善行政运行经费管理体系,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继续推进新一轮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制定出台系列配套制度。继续推进预算绩效审核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的监管,建立参与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中介机构库,完成重点、重大交通等民生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809项。
四是进一步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升级优化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纳入部门预算安排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在线监督实现全覆盖。推进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初步建立了“1+8+N”内控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优化工作流程,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年接受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及市审计局对我市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检查10余批次,均无发现重大问题。
五是进一步提升镇区财政管理水平。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和专项检查等形式,对镇区业务实行分门别类的指导。各镇区财政部门能紧紧围绕任务要求,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扎实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财政各项业务工作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如沙溪镇和神湾镇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翠亨新区和黄圃镇的PPP项目管理工作,小榄镇和坦洲镇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东区和西区的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等,为我市镇区财政管理工作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五、学做合一、转变作风,推动队伍廉洁勤政担当有为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开展专题报告、专题座谈会和主要领导上党课等形式,着力提升教育效果,促进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市镇两级财政干部在推进财政改革、加快支出进度和压减库款规模等重大工作中,能始终以大局为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与好评。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转变工作作风。以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和调整派驻范围、职能为契机,认真履行财政部门源头治腐工作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扎实抓好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整治、办公用房配置清理整改等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落实。主动查摆纠正不作为不担当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机关工作纪律和作风检查监督力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效能制度,办理建议提案98件,全年没有发生财政干部违纪违法的情况。
2016年,我市财政工作在面临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财政收支平衡运行平稳,所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然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问题。一是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并将在较长一段时期内面临下行压力,财政收入增速放缓难以避免,加上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减税降费,特别是中央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调整增值税收入划分,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举措,对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造成明显压力。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赋予我市珠三角西岸交通枢纽城市的定位要求,未来几年以重大交通项目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将不断加大,民生项目刚性支出也不断增加,收支矛盾将更加凸显。二是财政改革任务仍然繁重。根据省财政厅及市委改革办工作部署,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继续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计划,试编全市2017-2019年度财政中期规划等将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点工作,这些改革任务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需要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配合协调,任务仍然艰巨繁重。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蓝图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推进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计划,积极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重点保障改进民生福祉,为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和美宜居城市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主业意识,确保全市财政收支平衡。一是主动抓好收入管理。着力强化与国、地税及其它征收部门的沟通协调,扎实做好财政收入形势分析预测,研究应对措施,及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参考,实事求是地调整年度财政收入预期。同时,要积极开展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及盘活工作,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进一步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二是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和“集中财力办大事”观念。坚持落实预算追加联审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大力缩减一般性事务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主动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切实提高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性,确保全市财政平稳运行。
(二)强化大局意识,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计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政策措施,扎实开展降本增效专项行动,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公共服务收费,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强化财政政策保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继续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大产业扶持资金投入力度,配合主管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进一步创新资金扶持方式,强化资金拨付管理,切实发挥工业、科技、商务、金融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放大效应,促进先进制造业平台、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平台等市级产业平台建设,促进加快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我市扩大有效投资、振兴实体经济、挖掘消费潜力、实施创新驱动等稳增长促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三是继续完善民生福祉事业保障体系。以落实省、市十件民生实事为抓手,着力解决民生突出问题,补短板、兜底线、促提升,进一步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投入,优先做好短板指标资金补齐保障工作,配合推进医疗、社保、教育等综合改革,积极实施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计划,不断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四是继续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打好交通大会战,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完善PPP有关制度方案,培育发展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我市PPP项目库,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基础设施领域。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作用,降低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成本。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优化工程项目审核评审工作流程,推动深中通道、深茂铁路、广中江高速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创新意识,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和项目库管理改革。启动全市2017-2019年度财政中期规划试编工作,强化财政预算安排与本地区重大发展战略及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的紧密衔接,从源头上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同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与预算项目库管理结合机制,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申报、审核、批复纳入预算编制流程,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市镇财政管理体制。结合上级对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调整改革进程以及我市财力增长实际,继续加大镇区转移支付力度,根据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各项工作推进以及项目补助方式的转变,逐步将其他适宜下放的专项转移支付纳入到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范围,进一步健全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保障基层部门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三是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按照省、市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实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专栏建设内容,强化部门主体责任,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格式,稳妥推进专项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镇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指导,着力建设“阳光财政”。
(四)强化效能意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促进预算执行和库款管理常态化。坚持从抓源头和抓平时入手,把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通报和年度绩效考评等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并作为保障预算执行进度和库款管理规模的常态化工作手段,着力加强平时与预算单位的沟通协调及督促提醒,严格落实资金拨付时限要求,切实解决当前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度、时效性,确保支出进度和库款规模始终达到上级要求。二是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抓好《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继续抓好债权清收工作,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新增债券的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优化审核拨付管理流程。结合全市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的需要,在确保资金安全管理和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全面梳理并简化优化资金审核拨付、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会计管理以及资产管理等业务管理事项工作流程,清理影响财政行政效率的政策文件,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效能。四是抓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继续推进“1+8+N”内控制度体系建设,通过定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查找问题节点,逐步形成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职监督相结合、常规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三结合”内控监督机制,有效发挥财政“大监督”作用,确保人员、资金管理“双安全”。
(五)强化担当意识,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一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进一步坚定党的理想信念,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财政部门源头治腐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任务分工。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促进风险防控覆盖财政工作各个环节。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强化与基层和预算部门的联系沟通,推进干部队伍和机关作风转变。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化“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增强主动担当自觉性。加大干部队伍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力度,落实干部局内部轮岗机制和考核监督制度,加强对镇区财政队伍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财政管理工作水平夯实基础。
中山市财政局
2017年1月16日